甘肃:关于明确职称与部分职业资格对应关系通知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兰州新区组织部,省直各部门人事处(职改办),各企业集团人力资源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甘办发〔2017〕81号)关于“加强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制度的对接”的要求,减少重复评价,降低社会用人成本,现对职称与部分职业资格对应关系进一步明确,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国家人社部和相关部委文件规定,我们清理并整理出《职称与国家部分职业资格对应表》(以下简称《对应表》,见附件)。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对应表》中所列职业资格,可认定其具备表列职称系列(专业)对应层级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岗位和相关任职条件聘用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职业资格证书实行一证两用,无需换发职称资格证书。
二、《对应表》中加“”号的职业资格为国务院清理规范已取消专业,但清理规范前已取得的职业资格继续有效,原有职业资格可继续作为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其中土地登记代理人、房地产经纪人、注册税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矿业权评估师由原准入类职业资格现调整为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
三、今后如国家出台有关职称与职业资格对应关系新规定,本通知与新规定不符的,按国家新规定执行。
四、各市州人社局、省直各有关部门要指导用人单位做好职称与职业资格对应工作,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激发人才创新创造创业活力。
附件:职称与国家部分职业资格对应表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7年12月20日
职称与国家部分职业资格对应表 | ||||
序号 | 职业资格名称 | 文件号 | 可聘专业技术职务 | |
1 |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 | 国人部发〔2004〕13号 | 工程师 | |
2 | 房地产估价师 | 建房〔1995〕147号 | 经济师 | |
3 | 造价工程师 | 人发〔1996〕77号 | 工程师或经济师 | |
4 | 执业药师 | 人发〔1999〕34号 | 主管药师或主管中药师 | |
5 | 注册城市规划师 | 人发〔1999〕39号 | 工程师 | |
6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安监总人事〔2017〕118号 | 工程师 | |
7 | 社会工作者 | 国人部发〔2006〕71号 | 经济师 | |
8 | 咨询工程师(投资) | 人社部发〔2015〕64号 | 工程师或经济师 | |
9 | 注册测绘师 | 国人部发〔2007〕14号 | 工程师 | |
10 | 注册核安全工程师 | 人发〔2002〕106号 | 工程师 | |
11 |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 | 人社部发〔2012〕56号 | 工程师 | |
12 | 土地登记代理人 | 人社部发〔2015〕66号 | 经济师 | |
13 | 房地产经纪人 | 人发〔2001〕128号 | 经济师 | |
14 | 注册税务师(税务师) | 人发〔1996〕116号 | 经济师 | |
15 | 注册资产评估师(资产评估师) | 人社部规〔2017〕7号 | 经济师 | |
16 | 企业法律顾问 | 人发〔1997〕26号 | 经济师 | |
17 | 价格鉴证师 | 人发〔1999〕66号 | 经济师 | |
18 | 棉花质量检验师 | 人发〔2000〕70号 | 工程师 | |
19 | 物业管理师 | 国人部发〔2005〕95号 | 经济师 | |
20 | 国际商务师 | 人职发〔1994〕2号 | 经济师 | |
21 | 招标师 | 人社部发〔2013〕19号 | 经济师 | |
22 | 管理咨询师 | 国人部发〔2005〕71号 | 经济师或会计师 | |
23 | 矿业权评估师 | 人社部发〔2015〕65号 | 助理矿业权评估师聘助理经济师 矿业权评估师聘经济师 | |
24 | 质量 | 初级 | 人发〔2000〕23号 | 助理工程师 |
中级 | 工程师 | |||
25 | 广告 | 初级 | 人社部发〔2014〕25号 | 助理经济师 |
中级 | 经济师 | |||
26 | 出版 | 初级 | 人发〔2001〕86号 | 助理编辑 |
中级 | 编辑 | |||
27 | 注册计量师 | 一级 | 国人部发〔2006〕40号 | 工程师 |
二级 | 助理工程师 | |||
28 | 机动车检测维修 | 维修士 | 国人部发〔2006〕51号 | 助理工程师或技术员 |
维修工程师 | 工程师 | |||
注:表中加号的职业资格为国务院清理规范已取消专业,其中土地登记代理人、房地产经纪人、注册税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矿业权评估师由准入类职业资格调整为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 |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学课在线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长期招聘兼职招生代理,有意请联系我们;团报优惠、项目合作咨询:13312524700(微信)
课程试听.报名 |
>>题库.做题 |
>>直播课程 |
>>录播课程 |
热点推荐
-
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经济》考试大纲(2018年版)_2021-08-05 50029
-
一级建造师《铁路工程管理与实务》考试大纲(2018年版)2021-08-05 8009
-
2021年一级建造师《项目管理》新教材变化,变动9处2021-05-28 2021
-
这些省份,一级建造师可以聘任工程师或高级工程师2019-06-27 32
-
北京:明确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可聘任工程师职称2019-06-27 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