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成绩=笔试环节成绩÷1.5×40%+试教成绩×60%
2.B类岗位考生的总成绩按技能测评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进行计算。
总成绩=技能测评环节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技能测评)、面试(试教)的成绩和总成绩得分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二)其他事项
1.报考考生须参加报考岗位规定所有科目的考试,如未参加其中任一个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
2.如果某岗位进入面试(试教)环节时,笔试(技能测评)末位考生考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试教)。
3.在所有招考环节,请考生随时关注“贵阳职业技术学院”和“贵阳人才网”网站并保持通讯畅通(指向招考单位提供的联系电话),否则,后果自负。
4.进入面试(试教)环节后,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参加相应考试,导致参加人数未达招考比例的,不再减少招聘岗位计划数。
5. 进入体检及以后环节,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因考生本人原因放弃资格的,五年内不得参加贵阳市范围内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十、体检
体检在市招聘工作办公室监督指导下,由招考单位人才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出判断的,由招考单位人才工作办公室研究同意后可进行复查。
参加各岗位招聘体检的考生按照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的,A类岗位以试教成绩、B类岗位以技能测评成绩比较,最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如笔试(技能测评)成绩、面试(试教)成绩、总成绩均相同,需重新组织面试,以新一轮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
体检考生对需当场确认的体检项目要求复查的,采取当场提出申请、当场复查的方式进行。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在国家体检标准规定允许复检的项目内,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招考单位人才工作办公室同意后组织复检。超过3日提交的复检申请不予受理,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医院在体检中不得擅自提供乙肝项目检测。因职业特殊需要在体检时作乙肝项目检测的,由招考单位人才工作办公室确定。
体检和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人员名单、时间由招考单位另行通知。
体检时已怀孕的考生,暂不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检查,不做出体检是否合格结论,可继续进行考察,如考察中发现有影响聘用的问题,不予办理聘用手续;如考察合格的,待考生孕期结束后再进行相关检查并做出结论。
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体检,产生的岗位空缺一律不予递补。
十一、考核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学习或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
考核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是否属简章规定的不得报考人员,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核工作由招考单位人才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考核组由2人以上组成,考核组应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核材料,作出考核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考核不合格的,由招考单位报经市招聘工作办公室审定并确认后,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
十二、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
(一)公示
经笔试(技能测评)、面试(试教)、体检、考核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招考单位在其网站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办理聘用手续
按照省、市关于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规定,对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提出拟聘人员名单,经贵阳职业技术学院研究同意后,上报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按照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本次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未按规定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三、工作要求及有关说明
(一)纪律监督
认真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关于回避制度的规定,对违反回避规定的公开招聘行为,及时予以纠正,对相关人员予以批评教育,造成不良影响的,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851-87981927(人才工作办公室)
网上报名、缴费及准考证打印等技术咨询电话
0851-88344013、0851-85287356
监督电话:0851-87981933(87981934) (贵阳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室)
(二)疫情防控
报考人员要严格按照国家、我省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做好防控措施,参加各环节考试。
(三)本次招聘信息在贵阳人才网、贵阳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发布,请考生注意及时查看。
(四)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五)在招聘各环节中,国家相关部门出台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六)本《招聘简章》解释权属贵阳职业技术学院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未经允许严禁转载。
(七)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贵阳职业技术学院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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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贵阳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
附件2:同意报考证明.docx
原标题:贵阳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gyrc.cn/information/policyDetailed.html?dlid=10000000&zxid=fb58125ea09e0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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