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博士岗位直接考察
报考博士岗位人员不参加现场资格审核和考试。网上报名时须提交专科以上各学段学历、学位证书的扫描件及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报告。招聘采取现场或远程网络直接考察的形式进行,具体采用面谈提问的考察方式。考察分岗位(专业)进行,同一岗位问题相同,根据考察情况,由考察组成员进行综合评价,根据综合评价等次确定拟聘人选。考察的具体时间和要求在烟台职业学院网站和考生微信群公布。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烟台职业学院网站公布。
(三)硕士及以上招聘岗位现场报名与资格初审
报考硕士及以上岗位网上初审通过人员须按照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确认,方可参加考试。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拟报考硕士及以上岗位而未网上预报名的考生,可现场报名。
1.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2年1月14日9:00-18:00,如疫情防控有新要求,需变更地点或延迟、取消考试,将提前3天在烟台职业学院网站发布通知。
(2)地点:中国海洋大学(鱼山校区)学术交流中心一楼学术报告厅(1),具体地址:青岛市市南区红岛路 8 号。
2.提交材料
现场资格初审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考生须提前按下列顺序装订好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归还:
(1)报名表(见附件2,2022年1月8日9:00至1月12日17:00通过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2)身份证。
(3)学位、学历证书。博士研究生还需提供硕士、本科阶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硕士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阶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升本的,还需提供专科学历证书); 2022年毕业生可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校相关部门出具的学历(专业)学位证明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之一。提供上述原件有困难的可以提供复印件。海外留学人员还须提供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2022年毕业没有认证的一般须提供个人书面承诺)。
(4)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协议书(网签的除外),择业期内未派遣的往届毕业生提供报到证。
(5)应届毕业生已经签订就业协议书的须提供具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3),也可提供解约证明。
(6)博士毕业生须提供主要科研成果、论文、论著目录及荣获国家、省(部)级荣誉等相关材料。
(7)以“研究方向”报考的,或招聘岗位“其他条件要求”栏有“研究方向”要求的(包括附件1“招聘专业要求”栏中专业后面有括号的,括号内的内容即为专业研究方向要求的),还须提供学习成绩表复印件和专业研究方向证明(专业研究方向证明,应由高校教务部门或研究生处(院)出具;加盖高校教务部门或研究生处印章的《学习成绩表》以及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标明专业研究方向的,可作为专业研究方向证明)。留学回国人员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人员须委托地市级外事翻译中心,分别将所学课程、毕业论文、专业介绍或能够证明专业研究方向的有关外文资料翻译成中文并加盖印章后,作为“专业研究方向证明”。
(8)辅导员岗位有“中共党员”要求,须提供中共党员证明(见附件4)。考生可选择以下方式之一提供证明:a.党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b.党员证明,须毕业学校组织部门盖章或现党员组织关系所在党委组织部门盖章;c.入党志愿书全本复印件(须人事档案所在部门盖章)。
(9)《应聘烟台职业学院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见附件5,可通过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10)本人近期彩色正面免冠2寸照片2张(与网上报名同版)。
3.有关要求
资格初审须本人到场,不得委托他人。现场资格初审材料不全的,须在考试前一天下午17点前提交,其中研究方向证明、已经签订就业协议书人员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解约函)因故不能在现场资格初审时提供的,可于考试结束后第7个工作日下午17点前提供。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初审,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指定材料和证明的,均视为弃权。资格初审通过人员领取准考证,现场加入指定考生微信群,初试、面试、笔试、考察、签约、体检等有关事项通知均在考生微信群中发布。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如发生现场资格初审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情况,以现场资格初审结果为准。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4.防疫要求及注意事项
(1)学院安排工作人员与网上报名审核通过人员电话联系,请考生主动报告12月17日以来个人及共同居住人的旅居史和身体状况,凡是此间有国(境)外或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有发热、乏力、咳嗽、咽痛、打喷嚏、腹泻、呕吐、黄疸、皮疹、结膜充血等疑似症状者,须主动报告,并尽快就诊排查;属于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市的低风险地区人员来青岛,应提前向我院申报个人信息、抵达时间、交通工具和健康状况等信息。
(2)考生应每天采取自查自报方式进行健康监测,早、晚各进行1次体温测量,填写《考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见附件6),并在现场资格审核时提交《考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考生健康承诺书》(见附件7)。现场资格审核前14天内如出现发热、乏力、咳嗽、咽痛、打喷嚏、腹泻、呕吐、黄疸、皮疹、结膜充血等疑似症状,或考生所在地区升级为中、高风险地区,应及时主动向我院报告,并尽快就诊排查。
针对上述(1)、(2)情况,我院将根据属地防疫部门工作要求,综合研判并通知考生是否具备正常参加现场资格审核和考试的条件。如具备考试条件,须提供现场资格审核前14天内的2次间隔24小时以上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其中1次为现场资格审核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根据属地疫情防控要求,省外考生或现场资格审核前14天内途经省外的考生,须提供现场资格审核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所有考生参加现场资格审核和考试时应主动佩戴防护口罩,进入考点时要主动出示动态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或行程卡。考生无法提供健康证明的,以及经现场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体温37.3℃以上,出现持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现场资格审核和考试期间要服从工作人员指挥管理,自觉保持安全距离。现场资格审核结束后,考生应主动离开,不得聚集。现场资格审核以及考试过程中,如出现疑似症状,应主动报告。
(4)请广大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试,应减少跨区域流动,尤其避免到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活动。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疫情防控未尽事宜,按照山东省、青岛市有关规定执行。
(5)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考点实行封闭管理,现场资格审查、考试仅限考生本人入校。
(四)考试
硕士及以上岗位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笔试、面试初步安排在2022年1月15-16日进行,地点为中国海洋大学(鱼山校区)学术交流中心(具体时间、地点在烟台职业学院网站和考生微信群公布)。
1.教育类岗位。采用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
(1)初试。同一应聘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超过30人的,原则上先进行初试,经招考领导小组研究同意,也可直接进入面试环节。初试按照岗位计划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初试方式一般为结构化面试。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初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初试成绩不足60分,不能进入面试环节。初试成绩不带入面试。
(2)面试。面试方式为试讲。
①参加对象:组织初试的岗位,为初试通过人员;不组织初试的岗位,为通过现场资格初审领取准考证的人员。
②成绩公布:本岗位面试全部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进入笔试环节人员从达到60分(含)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环节人员最后一名面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笔试环节。面试合格人数为零的岗位,取消聘用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笔试环节人员。进入笔试人员名单在烟台职业学院网站和考生微信群公布。面试成绩不足60分的,不得进入笔试环节。
(3)笔试。笔试内容为教学设计,时间60分钟。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结果确定笔试成绩合格线,达不到笔试成绩合格线的,不得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合格线在烟台职业学院网站公布。
2.综合类岗位(辅导员岗位、资产管理岗位)。采用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
(1)笔试。笔试内容为该招聘岗位专业理论知识,笔试时间90分钟。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结果确定笔试成绩合格线,进入面试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岗位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环节;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合格线、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烟台职业学院网站和考生微信群公布。
(2)面试。辅导员岗位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资产管理岗位为专业知识考核(答辩)。面试成绩不足60分的,不得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3.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
全部考试结束后,教育类、综合类岗位均按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5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如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以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后的总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名单在烟台职业学院网站公布。
(五)签约
考试结束后,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当场签订就业协议书,签订协议时应届毕业生须提交《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择业期内未曾落实工作单位的须提交报到证原件。
(六)考察
对拟聘用的对象进行等额考察,考察参照《山东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实施,国家对招聘岗位考察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按照德才兼备标准,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被考察对象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如经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本招聘简章规定的行为,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考察时间和具体事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规定,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人事部门及考察组要严格审核把关被考察对象档案,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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