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面试
1、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
根据各岗位考生笔试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2:1比例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全部进入面试。实际参考达不到资格复审比例的岗位,该岗位的参考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全部进入面试。凡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的考生其综合知识科目笔试成绩不得低于综合知识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综合知识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为:实际参加综合知识科目笔试的考生平均分的80%,计算时不含成绩为0分及以下人员),低于综合知识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取消招聘资格。
2、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资格复审的具体要求和应出具的手续:
(1)考生本人需亲自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考生本人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
(2)考生需提供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本科毕业生)、《资格证》(如岗位需要)、《身份证》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其中:
①有工作经历和特殊要求的岗位,考生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工作经历或专业工作证明材料)。
②2002年以后毕业的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点击“学历查询”后,按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含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若资格复审时间在2022年8月31日前,且应届生毕业证尚未发放的,则 2022年应届毕业生可凭发证单位的学历证明进行资格复审,但证明材料中所列资格条件必须包含报考岗位需审核的内容。若资格复审时间在2022年8月31日以后,则应届毕业生应携带毕业证等进行资格复审。
③需要户籍证明的岗位,还需提供户籍证明原件(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和复印件各1份。
(3)报名表1份(网上在线打印,不得私自修改打印内容,否则后果自负)。
在规定时间内不补齐证明材料或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考生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
面试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须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
3、面试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选择聘用单位的拟聘用人员,选岗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总成绩及岗位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若成绩仍然相同则进行加试(以下递补程序均按此进行)。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等执行,同时进行吸食毒品尿液或毛发检验(简称尿毒检或发毒检)。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三)体检时间、地点
体检地点、时间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复检
招聘单位或考生应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的要求,在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上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进行复检;在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上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考生在上述项目未达合格标准的,应在完成复检后离场。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考试作弊处理。
六、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人岗相宜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拟聘人员应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审查资料,并对其提供的资料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未按期完成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
七、公示
对考核合格的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资格。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结与原单位辞聘、解聘手续(或就业派遣手续),并将档案和其他所需材料送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和办理聘用手续(需选岗的岗位先进行选岗,规定时间不完成选岗的取消聘用资格),逾期未将档案和有关材料送达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不再办理聘用手续。
对已确定拟聘人员,若在规定时间内拒不签订聘用合同、不报到上班、不服从安排等,取消其聘用资格且3年内不得再参加我市公务员招聘考试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考试,取消后的空缺名额不再递补。被聘用的人员在试用期满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签定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工作服务期限满5年后方可申请调(流)动。
九、递补
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经主管部门(招聘单位)申请, 西昌市公开考录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同意后可在进入面试人员中按程序依次递补。
十、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执行国家、省、州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工作纪律,执行相关回避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在招聘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对违反考试、体检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体检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纪律的相关单位和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十一、附则
考试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通过西昌人才网(http://www.cnxcrc.com/)上予以公告。
本公告由西昌市委组织部、西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昌市公开考录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028-83336031
qq号:3160400169、3568419041
咨询电话:0834-3229927(市委组织部)
0834-3204506(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技事管股)
监督电话:0834-3223354(市纪委监察委)
相关事项提示:
1.如因新冠肺炎疫情等特殊情况影响,准考证打印时间及后续考务日程安排有变化的,将于在西昌人才网上公告,请报考者务必关注并做好相应安排。
2.请考生网上报名时留下最佳联系方式,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机关。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3.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4.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5.为深入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全力确保每一位考生安全健康,根据当前疫情情况,现就招聘期间考生疫情防控事项通知如下:
(1)请广大考生务必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四川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于考前15天起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2)考生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部卫生,同时注意社交距离。
(3)每场次考试前,考生应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在考点入场检测处,要提前调出当天本人防疫健康码(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纸质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以及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纸质、电子版均可,下同),并配合工作人员做好入场扫码和体温检测准备,确保入场时间充足、秩序良好。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或呼吸道异常症状者,不再参加此次招聘,应配合到定点收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4)为避免影响招聘,来自国(境)外地区的考生,考前应至少提前22天入境,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接受相应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应至少提前15天到达考点所在城市或川内其他低风险地区,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需提供首场考试前3天内2次(采样时间间隔24小时,最后一次采样须在川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进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其他疫情防控要求,按考区当地疫情防控部门规定执行。
(5)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笔试当天无法到达考点的,视为主动放弃招聘资格。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招聘资格。
(6)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进出笔试考点、参加笔试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7)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遵守考场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由驻点医务人员进行个案预判,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考生从普通考场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未出考点)所耽误的时间,不再予以追加;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由驻点医务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置。
(8)考生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招聘资格;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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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西昌市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
西昌市公开考录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12日
原标题:西昌市公开考录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cnxcrc.com/html/news/2022/0412/1596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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