Ⅱ音乐教师岗位
每个考场每次根据面试环节需要引导 1 名或1批考生进入考场面试,每名考生面试时间20分钟。操作方法如下:
①主考官先完成回避程序。
②主考官宣读面试指导语完毕后宣布:开始计时。
③专业知识测试。考生完成以下专业知识测试项目。
A.简谱视唱。根据题本提供的乐谱进行演唱,时间5分钟。
B.自弹自唱。根据题本提供的乐谱和现场提供的乐器(电子琴、手风琴、手鼓、沙锤等)进行弹唱,时间5分钟。
C.舞蹈表演。根据题本提供的情景或音乐创作并表演一个舞蹈,时间5分钟。
④专业知识问答。每位考生专业知识测试结束后,考官可根据专业知识测试情况提问考生,提问问题面试前提前准备,限考生测试项目、职业道德、专业知识等相关内容,时间5分钟。
Ⅲ美术教师岗位
每个考场每次根据面试环节需要引导 1 名或1批考生进入考场面试,每名考生面试时间20分钟。操作方法如下:
①主考官先完成回避程序。
②主考官宣读面试指导语完毕后宣布:开始计时。
③专业知识测试。考生完成以下专业知识测试项目。
A.制作素描。根据题本提供的主题和现场提供的工具(纸、铅笔、橡皮、画板等),现场素描,时间8分钟。
B.制作速写。根据题本提供的主题和现场提供的工具(纸、铅笔、橡皮、画板等),现场速写,时间7分钟。
④专业知识问答。每位考生专业知识测试结束后,考官可根据专业知识测试情况提问考生,提问问题面试前提前准备,限考生测试项目、职业道德、专业知识等相关内容,时间5分钟。
Ⅳ其他教师岗位
每个考场每次引导 1 名考生进入考场面试,每位考生面试时间20分钟。操作方法如下:
①主考官先完成回避程序。
②主考官与考生核对准确教学内容;告知考生教学使用的课本(题本)等工具摆放位置。
③主考官宣读面试指导语完毕后宣布:开始计时。
第一阶段是教学讲授阶段。考生进行教学讲授,时间15分钟,教学讲授进行中,考官不得打断考生教学讲授,如时间未到,考官不得提前中断考生教学讲授,如果教学讲授提前结束或时间到,主考官宣布:进入知识问答阶段。
第二阶段是知识问答阶段。考生进行知识问答,时间5分钟。提问问题面试前提前准备,教学讲授结束后,考官可根据考生教学讲授情况现场提问考生,限考生教学讲授学科、教师职业道德、专业知识等相关内容。
(3)考场事项
本场面试开始前,如果考生对面试程序还有不理解的,可以提问,本场面试开始后,不得再提问。
本场面试提前结束或时间到,主考官宣布:本场面试结束,请考生退场。
面试提前结束界定为:考生主动提出面试提前结束。
面试提前结束,主考官可安排下一场(轮)面试提前开始。
(4)考官打分。从考生进入考场到离开考场的整个过程中,考官必须集中精力,仔细观察,高度关注每位考生的面试表现,并做好记录,以便根据考生的面试表现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精准科学、迅速准确地给每位考生打分,考官打分为最终结果,不得更改。
(5)面试成绩计算
面试总分100分,每个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值乘以权重除以10计算出每个要素得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各要素得分相加后计算出面试成绩等信息,成绩经监督人员等相关人员签字确认后生效。
面试成绩当天公布。全部面试工作结束后,面试成绩、岗位排名等信息将在宁洱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ne.gov.cn)等相关网站进行公告。
同一岗位进入面试人员如出现面试成绩相同且进入面试后续招考程序人数与招考人数比例大于1:1的,对同一岗位面试成绩相同人员采取加试一场的方式并以加试打分计算面试绩确定排名先后,加试后仅采用“排名先后”这项数据信息,其余各项信息仍以首次面试信息为准。加试可继续使用原教学稿或测试题目加试,也可重新使用教学稿或测试题目加试。
面试成绩为最终成绩,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达到或高于3:1的岗位的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3:1的岗位的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参加面试后续招聘程序。在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人员中,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后续招聘程序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后续招聘程序人员。
(6)候考室实行全封闭管理,考生进入候考室、面试考场等面试场所,必须遵守纪律,服从管理,考生携带的通讯工具和文字资料等物品按指定位置统一存放保管,待面试结束后再领取,领取后不得再进入面试场所,面试场所内不得吸烟,不得吵闹喧哗,不得擅自离开或随意出入,否则,按规定予以处理。
候考室外无关人员不得联系候考室,非候考室工作人员和考生不得进入候考室,候考室内信息不得泄露到候考室外。
(7)面试顺序号是考生的唯一标识,考生不得穿着有行业特征的制式服装参加面试,考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透露本人及父母姓名、工作单位等能够识别考生个人身份的信息,否则,考官将按规定酌情扣分。
(8)临时缺考或不按时到场参加面试人员界定为:当天上午或者下午,如已有面试考生被引导出候考室,此时仍未到达侯考室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取消面试资格,按规定予以处理。
(9)面试考官、监督人员、计时计分人员、引导人员之间以及与考生之间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规定回避关系的,考场内构成回避关系的非考生人员必须回避。
(10)严格保密制度,参与面试的所有人员不得泄露面试内容、评分标准、个人信息等有关内容,离开考场时不准带走试题和草稿纸等资料。
(11)参与面试的所有人员在面试过程中必须讲普通话。
(12)面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人大、政协、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13)考生参加面试穿着打扮得体大方,整洁干净不邋遢即可,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应尽量减轻经济负担。
9. 疫情防控
(1)应聘人员须于报名前3天提前申领“云南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于报名前48小时内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监测管理,做好日体温测量、记录并进行健康状况监测,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2)报名和面试当天,应聘人员应提前到达报名、面试地点。主动出示本人“云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信息,出具本人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没有按要求出具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不得进入报名和面试地点。
①“云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且14日内未到过存在中高风险地区的城市(即行程卡绿码中无号标记),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48小时内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考生,可进入报名点和考点。
②“云南健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到过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的城市(即行程卡绿码中有号标记)的考生,须提供报名前3天内2次(每次间隔不低于24小时)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可进入报名点和面试考点,未提供证明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
③14天内有过边境县(市、区)旅居史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报名前7天内2次(最近一次检测应在报名前48小时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④近一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的应聘人员,须提供14天有效的集中医学隔离观察证明和7天有效居家隔离观察证明、报名前3天内2次(每次间隔不低于24小时)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进入,未提供证明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
⑤报名和面试当天,“云南健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考点。
⑥应聘人员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报名或面试:
A.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和次密切接触者;
B.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及医学观察期内的。
(3)应聘人员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报名和面试前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部卫生,同时注意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4)报名和面试期间,应聘人员要自觉维护报名和面试秩序,与其他应聘人员保持安全社交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
(5)应聘人员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面试当天无法到达面试考点的,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
(6)请应聘人员注意个人防护,应聘人员进入考点内,除核验信息和面试时须配合摘下口罩以外,其余时间全程均应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
(7)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当地相关防疫要求。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报名和面试资格,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8)因疫情存在动态变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也将作出相应调整。如报名和面试前出现新的疫情变化,宁洱县人社局、教育体育局将在宁洱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ne.gov.cn/)及时发布补充公告,进一步明确疫情防控要求,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
五、签订就业意向协议
面试结束后,由各组评委根据考生总成绩,等额择优确定拟签订协议人选,并报请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各招聘单位按规定与应聘者签订就业协议(含补充协议)。如考生放弃签订协议的,在同一岗位考生中按照面试成绩由高至低的原则依次递补。其成绩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确定为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签订就业意向协议。
六、资格复审、考察和体检
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人员等额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的人选,考核、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一)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考生必须提供学籍档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就业登记证或报到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由宁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宁洱县教育体育局负责复核,签订《普洱市事业单位招聘诚信守法承诺书》。
(二)考察。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人员,由用人单位及宁洱县教育体育局负责审核,并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教育等方面进行考核,无异议后进入体检。考察不合格者不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聘用。体检医院为宁洱县人民医院;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按规定进行一次复检,复检医院为普洱市人民医院或普洱市中医医院;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七、公示和聘用、递补事项
(一)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建立拟聘人员入职信息核查机制,招聘单位建立与司法机关违法犯罪信息库查询机制,尤其是对中小学、幼儿园新招聘的教职人员应统一提交司法机关进行核查,凡存在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猥亵、吸毒等违法犯罪记录的,一律不予聘用。
招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宁洱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http://www.ne.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可以向县人社局、县教育体育局或者县纪检监察部门投诉。
(二)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报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审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公示期内有反映且相关部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匿名举报均视为无效举报,不予受理。
(三)招聘过程中,因应聘人员放弃、考察、体检和公示环节不合格等,出现岗位空缺的,由宁洱县紧缺急需人才招聘领导小组决定是否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紧缺急需人才招聘实行聘用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首轮聘用合同期限(服务期限)不少于五年(含试用期一年)。
八、签订聘用合同
聘用通知下发后,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持有关材料报到,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岗位待遇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为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享受相关待遇。
十、其他事项
(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宁洱县教育体育局 李老师:18988395234 0879-3236575
(二)投诉电话
宁洱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
电话:0879—3333371
(三)查询网站
宁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网址:http://www.ne.gov.cn/
(四)重要提示
1.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所学专业必须与所应聘的岗位相符,如果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两者不一致,由此带来的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其他后果将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从严处理直至追究造假者的法律责任。应聘教师岗位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不符合申请中学教师资格条件者、经公示条件不合格者不予录用。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明不符合公告要求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聘用协议书一旦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有权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3.应届毕业生指2020年、2021年、2022年毕业的学生。
4.应聘人员应保障通讯工具通畅,以便招聘单位与其联系招聘事项;因应聘者个人原因无法与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负责。凡人社局、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以公告、电话等形式通知考生进行资格复审、体检及其他事项时,不按时到达指定地点者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责任自负。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一是应聘人员自愿放弃面试或签订就业协议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或不少于2名招聘工作人员签名的情况记录);二是公示期满后,未按时到岗的视为自动放弃。
6.报考人员进入报名地点前,须配合进行体温测量,出示“疫情防控行程卡”和“云南健康码”登记记录,体温低于37.3度,且“疫情防控行程卡”和“云南健康码”为绿码人员,可参加现场报名。“疫情防控行程卡”或“云南健康码”为黄码人员,须持考试前24小时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现场报名。“疫情防控行程卡”或“云南健康码”为红码人员,不得参加现场报名。体温超过(含)37.3度人员不得参加现场报名。
7.报考人员除进入面试考场以外需全程佩戴口罩。
十一、组织纪律
(一)对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相关人员,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二)在招聘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宁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宁洱县教育体育局可随时终止或取消其参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三)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有参加招聘工作的工作人员存在回避情形的应主动报告紧缺急需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不及时报告或有意隐瞒的,予以通报批评,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依规给予组织处理或处分。
十二、该方案内容如与上级部门的相关规定存在冲突的,按上级部门的规定执行。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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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
2022年4月15日
原标题:2022年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教育体育系统事业单位紧缺急需人才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ne.gov.cn/info/1101/6286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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