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疫情防控
严格按照2022年3月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公务员局《云南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规定执行,具体如下:
(1)考生须于考前3天提前申领“云南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于首场笔试前48小时内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监测管理,做好日体温测量、记录并进行健康状况监测,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有异常情况的要及时报告本人所在村(社区)和拨打考点办电话:0879-2311992。
(2)考生打印准考证前应仔细阅读《云南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下载打印准考证即视为认同并签署《云南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
(3)考试当天,考生应至少提前1.5小时到达考点。考生进入考点前,应当主动出示本人“云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信息,出具本人首场考试前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没有按要求出具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不得进入考点。
①“云南健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且14日内未到过存在中高风险地区的城市(即行程卡绿码中无号标记),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首场考试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考生,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体温异常(>37.3℃)由驻点医疗防疫人员初步排查,可排除疑似新冠肺炎的考生,经询问个人身体状况,能坚持考试者,由工作人员引导至备用隔离考场进行考试。
②“云南健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到过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的城市(即行程卡绿码中有号标记)的考生,须提供首场考试前3天内2次(每次间隔不低于24小时)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可进入普通考场参加考试,未提供证明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体温异常(>37.3℃)由驻点医疗防疫人员初步排查,可排除疑似新冠肺炎的考生,经询问个人身体状况,能坚持考试者,由工作人员引导至备用隔离考场进行考试。
③14天内有过边境县(市、区)旅居史的考生,须提供首场考试前7天内2次(最近一次检测应在首场考试前48小时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④近一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的考生,须提供14天有效的集中医学隔离观察证明和7天有效居家隔离观察证明、首场考试前3天内2次(每次间隔不低于24小时)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可进入普通考场参加考试,未提供证明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体温异常(>37.3℃)由驻点医疗防疫人员初步排查,可排除疑似新冠肺炎的考生,经询问个人身体状况,能坚持考试者,由工作人员引导至备用隔离考场进行考试。
⑤考试当天,“云南健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
⑥身体有其他异常情况的考生,需配合驻点医疗防疫人员做好健康风险研判,经驻点医疗防疫人员现场排查,不能排除新冠肺炎的,一律由负压救护车转运至定点医院就诊排查。
⑦考生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考试:
A.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和次密切接触者;
B.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及医学观察期内的。
(4)考生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部卫生,同时注意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5)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社交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
(6)对考前或考试过程中出现身体状况异常,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或呼吸道异常症状的考生,由驻点医疗防疫人员进行个案预判,具备继续考试条件的考生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考试。对不能排除新冠肺炎的,一律由负压救护车转运至定点医院就诊排查。
(7)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考试当天无法到达考点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8)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考生进入考点内,除核验信息和考场考试时须配合摘下口罩以外,考试全程均应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
(9)近期到过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城市、14天内有边境县(市、区)旅居史、近一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的考生,建议在考试结束后24小时内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有异常情况的要及时报告本人所在村(社区)和考点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10)因疫情存在动态变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也将作出相应调整。如考试前出现新的疫情变化,云南省卫生健康委、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公务员局将通过云岭先锋网“云南省公务员招录”专栏(http://www.ynylxf.cn/topicweb/ynskslygwy/index.html)及时发布补充公告,进一步明确疫情防控要求,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
(11)疫情防控实行属地化管理,考生应知悉本告知书事项,严格遵守当地相关防疫要求。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本人已认真阅读《云南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在此,郑重承诺:对提交和现场出示的所有信息(证明)内容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如果信息有误或缺失,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保证遵守考试期间防疫各项规定,服从考点安排,遵守考纪,诚信考试。
(四)资格复审
考试结束后,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限内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普通话水平等级证、报到证(或就业登记证)、在校学习成绩单、身份证、获奖荣誉证书及相关社会实践材料到用人单位进行资格复审。所有证书、证件均为原件,否则资格复审不予通过。签订《普洱市事业单位招聘诚信守法承诺书》。
应聘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1.自愿放弃人员需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申请和身份证复印件。
2.因联系不到考生进行资格复审的,由不少于2名招聘工作人员做签名情况记录。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由普洱广播电视台通知。
(五)签订协议
资格复审结束后,按照招聘人数与拟聘人数1:1择优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书。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按规定签订协议(含补充协议)。就业协议书(含补充协议)一旦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有权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六)体检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聘用。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体检医院为普洱市人民医院或普洱市中医医院;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按规定进行一次复检,复检医院为普洱市人民医院或普洱市中医医院;体检费用自理。
(七)考察
考察工作由普洱广播电视台负责。建立拟聘人员入职信息核查机制,招聘单位建立与司法机关违法犯罪信息库查询机制,对考察对象统一提交司法机关进行核查。考察的重点是了解掌握考核对象在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教育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被考察人员需提供学籍档案进行审核,否则考察不予通过;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填报信息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不予聘用
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察为不合格:
1. 不能拥护共产党的领导,在政治立场问题、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等方面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 有违法违纪行为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3.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按时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或就业登记证)、资格证、个人学籍档案及岗位需要的其他证件等资料的。
4. 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或不符合特殊招聘对象及条件的。
5. 影响正常工作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况。
(八)递补事项
招聘过程中,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应聘人员放弃、体检和考察不合格等,出现岗位空缺的,由紧缺急需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是否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原则进行递补。其成绩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确定为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签订就业意向协议。
(九)公示和聘用
1. 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普洱市人民政府网(www.pes.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2.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为保护考生权益,反映问题时必须实名反映。
五、组织纪律
(一)特殊岗位招聘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必须严肃认真、严格程序、层层把关,切实把优秀人才招聘到广播电视事业建设队伍中来。对违反招聘纪律的相关人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二)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有参加本次招聘活动的工作人员在履行公开招聘职责时,与应试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亲属关系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和我省规定进行回避。所有参加招聘工作的工作人员存在回避情形的应主动报告紧缺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不及时报告或有意隐瞒的,予以通报批评,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依规给予组织处理或处分。在招聘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普洱广播电视台可随时终止或取消其参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三)紧缺急需人才招聘邀请人大、政协、纪检、人社等相关部门参与监督指导。
(四)资格审查贯穿紧缺急需人才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普洱广播电视台可随时终止或取消其参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五)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从严处理直至追究造假者的法律责任。
(六)双方一旦签订就业协议书(含补充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双方有权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七)应聘人员应主动与特殊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联系,并保障通讯工具通畅,以便告知相关事宜。因个人原因等无法与其联系,造成的后果本人自行负责。
六、其他有关事项
(一)紧缺急需人才招聘人员正式聘用后,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工资执行普洱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标准。
(二)紧缺急需人才招聘人员实行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12个月),5年内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申请调动。
七、本方案由普洱广播电视台紧缺急需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普洱广播电视台紧缺急需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点击下载>>>
普洱广播电视台
2022年5月5日
原标题:普洱广播电视台2022年紧缺急需人才招聘公告20220505
文章来源:http://www.puershi.gov.cn/info/1189/116460.htm
重要提醒!!内容中联系方式并非本站联系方式,报名咨询的学员请与下面最新联系方式联系我们咨询报名-以免损失!
>>长期招聘兼职招生代理人员,项目合作,团报优惠咨询,有意者请联系我们 >>咨询:13312524700(可加微信)。
云南地州中心:◆咨询电话:0871-65385921、17787865775 冯老师、 王老师(微信报名:17787865775)
总部报名地址: ◆昆明市-五华区教场东路莲花财富中心10楼;网课试听:ke.xuekaocn.cn
地州分校: 大理分校 丽江分校 迪庆分校 怒江分校 红河分校 临沧分校 玉溪分校 文山分校 保山分校 德宏分校 昭通分校 普洱分校 版纳分校 【各地州学员请加老师微信咨询报名,电话(微信):133-1252-4700】;【2021年云南省成人高考>>立即报名】
职业技能考证:心理咨询师、健康管理师、茶艺师等更多>◆咨询电话:133 1252 4700(微信)
公考培训咨询:◆国考云南省考公务员/事业单位面授培训,咨询电话:133 1252 4700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