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资格审查
(一)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网上对应聘人员填写的信息认真进行资格初审,并在应聘人员报名24小时内提出审核意见。资格初审要求:
1.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
2.对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说明理由;
3.对应聘人员填报信息有疑义的,应注明缺失或应补充的内容。
(二)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公布后对入围下一轮测试的人员组织资格复审,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照公告和《岗位表》所要求的报名资格条件,审核应聘人员报名材料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
资格复审内容为报名所需资格条件的证书或证明等材料原件(2023年国内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推荐表、2023年国(境)外应届毕业生提供入学通知和所学课程目录);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除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材料外,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所修课程目录;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等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的,还须签订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承诺书(附件2)。
资格复审时间:2023年4月29日(周六)下午13:30-16:30。
资格复审地点:丹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招聘大厅(开发区凤凰路85号)。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丹阳市人力资源培训中心(丹阳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公告。资格复审不通过或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复审的应聘人员,取消入围下一轮测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在3:1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
(一)分类考试方法和成绩计算
考试根据岗位分类,采取笔试、结构化面试、专业面试(含专业技能测试)等方式进行。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招聘计划数的3倍比例确定进入下一轮测试人选(招聘人数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各项测试成绩均采取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按一定比例合成总成绩,具体如下:
1.A类岗位主要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管理类);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总成绩按照笔试和面试各占50%的比例计算。
2.B类岗位中的计算机类、法律类、经济类(包括会计、审计、统计和其他)及通用类专业技术其他类岗位的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笔试科目为相应岗位的《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总成绩按照笔试和面试各占50%的比例计算。
3.C类岗位考试主要由笔试、专业面试(含专业技能测试)等部分组成。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通用类专业技术其他类岗位)、专业面试(含专业技能测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综合素质、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总成绩合成办法见《岗位表》。
“通用类专业技术其他类岗位”与“管理类岗位”笔试试卷相同。考试要求参见《江苏省2023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笔试成绩低于百分制50分不得进入下一轮测试;考试考核总成绩以60分为最低合格线,达不到最低合格线者不予录取。
(二)考试的组织实施
1.笔试和结构化面试由丹阳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统一组织,丹阳市人力资源培训中心(丹阳市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实施。
2.专业面试(含专业技能测试)由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规定程序组织实施。
(三)考试时间及成绩查询
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在丹阳市人力资源培训中心(丹阳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发布公告,详见准考证和面试通知单。
阅卷结束后,笔试成绩将以百分制的形式在丹阳市人力资源培训中心(丹阳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可凭准考证号查询。
专业面试(含专业技能测试)考核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通知,测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成绩在丹阳市人力资源培训中心(丹阳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公布。
考试时间和地点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在丹阳市人力资源培训中心(丹阳市人事考试中心)另行公告。
五、体检和考察
在考试合格分数线内的人员,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面试或技能测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进入体检、考察人选的面试或技能测试成绩应不低于60分)。如招聘岗位人数末位出现总成绩同分,以面试或专业面试(含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者入围;如面试或专业面试(含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确定名次。体检由丹阳市人力资源培训中心(丹阳市人事考试中心)参照普通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进行,考察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参照普通公务员录用考察标准组织进行。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如递补,在该岗位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录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六、聘用手续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经审核后在丹阳市人力资源培训中心(丹阳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招聘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向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按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并约定试用期。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定岗定级;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被聘用应聘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行负责处理。以下情况取消聘用资格:
1.聘用名单公布两个月内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
2.2023年应届毕业生在2023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2023年国(境)外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或在2023年12月31日前仍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
七、其他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各招聘单位政策咨询联系电话:详见附件1《岗位表》;综合管理部门政策咨询电话:丹阳市委组织部0511—86231966,丹阳市人社局0511-86571172;考务咨询电话:0511-86571677;监督电话:0511—86926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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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丹阳市委组织部 丹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7日
原标题:丹阳市事业单位2023年集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dypxzx.com/tongzhi/Show.asp?id=18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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