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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广东深圳市大鹏新区社会建设局选聘普通雇员1人公告

深圳市大鹏新区社会建设局选聘普通雇员公告

为补充工作人员,大鹏新区社会建设局选聘普通雇员1名。具体岗位参见《深圳市大鹏新区社会建设局普通雇员公开选聘岗位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对象和条件

(一)选聘对象

符合本公告及报考岗位所要求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二)岗位基本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公开选聘岗位条件

选聘岗位除符合上述岗位基本应聘条件和《岗位表》规定的资格条件外,还须符合《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招聘实施细则》(深人规〔2009〕4号)规定的雇员选聘基本条件。

(四)有下列情况者,不予接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2009年4月以来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4年4月14日9:30—17:30;

3、报名地点:大鹏新区管委会社会建设局1221室;

4、咨询电话:28333050;

5、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者须本人到场,不可委托他人代报名;

(2)报考者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表》要求一致,参考国家教育部颁布的《高职高专、本科以及研究生专业目录》(见附件4);若报考者所学专业在专业目录中没有,报考者须提前咨询招考单位,由招考单位根据岗位要求及报考者提供的学历证书及成绩单判定是否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同样,若专业目录中没有与留学回国人员所学专业名称完全一致的专业,报考者须提前咨询招考单位,

由招考单位根据所提供的学位证书及成绩单中文翻译文件判定其专业代码归属及是否符合岗位专业要求。

(3)考生的学历、学位须与岗位要求相符。低学历不能报考要求高学历的岗位,高学历可以报考要求低学历的岗位。

(4)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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