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拟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按应聘岗位需求条件,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二代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山东省内院校实行网上签约的可不提供就业协议书)、学校出具的学历学位以及所学专业证明、报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等;2015年应届毕业生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须出具就业协议单位同意其参加应聘的证明;2015年定向、委培毕业生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其他人员报考的,提交二代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及报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均须在2015年4月16日之前取得)、就业报到证及报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其中,属无业人员的需提交失业证或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无业证明,属在职人员的需提交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同意应聘的证明,对出具同意应聘证明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和体检时提供。对应聘人员有工作年限限制的,应审查其劳动合同备案及相关工作经历情况(工作年限均截止2015年4月16日)。使用国外学历学位报考的须提交国家教育部《国外学位学历认证书》。大学专科及以下学历考生还需提交户口簿或有效期内的户籍证明。其他要求提供的材料。
报考定向招聘职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资格审查时,除出具身份证、毕业证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的人员出具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人员要出具山东省或青岛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被委托人要出具身份证。报考定向招聘职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在资格审查时,除出具身份证、毕业证、《义务兵退出现役证》或《士官退出现役证》外,还需携带区武装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被委托人要出具身份证。
在面试前的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提交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使用A4纸复印)各一份。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在规定的资格审查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产生的空缺,可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一)笔试
笔试采用省统一招聘笔试试卷,根据专业不同分为综合、卫生和教育三大类,各类均考一科,不指定教材。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卫生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医疗、药学、检验、中医、护理五类分别命题;教育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笔试时间:2015年5月23日
09:00—11:30 综合类
14:00—16:30 教育类、卫生类
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根据招聘岗位和考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由高分到低分按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进入面试人员的实有人数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
(二)面试
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面试工作在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监督指导下,由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招聘单位和其主管部门严格按照备案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
面试方案与笔试成绩同步在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qdhrss.gov.cn)上公布,有关面试具体事宜详见青岛市黄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hdhrss.gov.cn)。
根据招聘岗位的需求和特点,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说课等方法,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素质或岗位技能水平及专业知识应用等方面要素。报考教育系统教师职位的面试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岗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包括教学设计、教学能力、教学基本素养、教学思想和专业知识等方面,说课使用现行教材。报考卫生系统和其他职位的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急应变等能力。面试成绩于本场面试结束后向考生公布。
四、成绩核算
本简章所有招聘岗位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加权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分,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五、考察体检
根据总成绩,分招聘岗位,按1:1.5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未达到面试比例的,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如1个录用计划中出现两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如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则加试笔试)。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一般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对拟聘用人员组织考察和体检。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六、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经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连同资格审查、考试、考察等原始材料,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双方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按《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纪律
公开招聘将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面试方案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有关说明
1、根据全区师资需求情况,被聘用的幼儿教师分招聘单位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自主选岗(若总成绩分数相同,则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总成绩及笔试分数都相同,则抽签决定选岗顺序)。报考卫生系统的人员,属合并计划的职位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自主选岗(若总成绩分数相同,则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总成绩及笔试分数都相同,则抽签决定选岗顺序)。
2、取消或核减计划、面试方案及拟录用人员名单等信息在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qdhrss.gov.cn)和青岛市黄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hdhrss.gov.cn)上公布。有关笔试信息请考生及时关注报名网站。报名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青岛市黄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发布的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报名咨询和监督电话:见计划表(工作时间咨询)
网上报考技术咨询电话:15588683585 (工作时间咨询
原标题:2015年青岛市黄岛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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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青岛市黄岛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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