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根据岗位不同分为综合、卫生和教育三大类,各类均考一科。
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
卫生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主要包括系统解剖学、诊断学、内科学、药理学及卫生法律法规、医学伦理道德基本要求)两部分,分别占试题分数的30%和70%。
教育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教材教法、新课程基本理论、教学案例分析、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基本要求等)两部分,分别占试题分数的30%和70%。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15年7月4日上午9:00 - 11:3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在鄄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发布。根据招聘岗位、招聘计划和考试成绩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参加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鄄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进行公示。
(二)面试
1、面试资格审查。
进入面试应聘人员名单确定后,需提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笔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资格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2015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还需提交身份证、就业报到证(或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并能够正常毕业)。报考定向招聘岗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需提交相关服务基层项目的证明材料和考核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岗位的应聘人员还需提交入伍通知书、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属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应聘的介绍信。
面试应聘人员在面试前3天未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因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或资格审查不合格造成的招聘岗位空缺,从同一岗位按笔试总成绩依次进行递补。
2、面试内容。应聘综合类人员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专业能力等方面的内容(应聘定向岗位人员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的内容)。
应聘卫生类人员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专业能力等方面的内容。
应聘教育类高中、初中、小学、职高类人员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试讲内容为所报岗位教学课程,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职业认知、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教学设计、教学实施等方面的内容。
应聘教育类幼儿园教师人员面试采取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技能测试内容包括美术、音乐、舞蹈和讲故事四个方面,各占面试成绩的25%。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费用按有关规定另行收取。
(三)考试成绩计算办法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出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五、考察和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和招聘计划从参加面试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l: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如确定进入考察人选的最后一名出现2名及以上总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学历层次高者优先的办法确定考察人选。对进入考察范围的人员,由相关部门负责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考察合格人员予以体检。
对于放弃考察资格或考察不合格等造成的招聘岗位空缺,从同一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依次进行递补。
体检标准:报考综合类和卫生类的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报考教育类的按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幼儿园教师体检按照教育部《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的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负担。按规定需要进行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等造成的招聘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六、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鄄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聘用单位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报县人社局审核备案。中小学、乡镇卫生院拟聘人员由教育局、卫生局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计划,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由本人挑选聘用岗位。审核备案同意后,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县人社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人员由县人才服务中心为其办理人事代理手续。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属在职人员聘用的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聘用人员在所服务单位的服务期限为三年(含试用期),并写入聘用合同。
七、其他
本次招聘工作,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对在应聘过程中经审查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应聘人员,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取消其应聘资格,情节严重的五年内不得参加鄄城县事业单位招聘。拟聘公示后无故放弃聘用资格的,视为不诚信并将不良记录纳入诚信档案。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培训班。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鄄城县人社局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
八、本简章由鄄城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详情请登录:
菏泽人事考试网
www.hzrsks.gov.cn
鄄城县人民政府网
www.juancheng.gov.cn
鄄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www.jcrsj.gov.cn
咨询电话:0530-2350609
监督电话:0530-2421548、0530-2421539
原标题:2015年鄄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初级岗位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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鄄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15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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