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笔试
1.考试范围:卫生类专业技术人员相关基础知识。
2.考试时间:2019年6月2日,上午9∶00-11∶00。
3.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的地点为准。
(二)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面试人员。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进入资格复审、面试人选自愿放弃的,空缺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因特殊情况出现等额进入面试的,可正常进行面试,但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须达到60分方可进入考察、体检。
2.资格复审时间、地点、方式、所需材料、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资格复审是对进入面试环节的报考人员报名原件及复印材料进行审核。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该环节。资格复审不合格人员不得参加面试等后续招聘程序。
资格复审由西山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人员持笔试准考证及相关证明材料,根据资格复审安排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出现不合格情形或个人放弃时,审核单位将按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的办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递补截止时间为规定资格复审时间后的一个工作日内,逾期将不再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①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岗位招聘条件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②服务期届满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须提供《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服务期届满的 “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须提供《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③服务单位、服务主管部门审核并签章的《定向招聘应聘人员情况审核表》原件;
④聘用期满后离岗、聘期考核称职及以上、至今未进入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还要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未就业证明原件;
3.面试事宜:届时请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看面试公告。
(三)参加考试时注意事项
1.考生参加考试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户籍证明)、准考证按时参加考试。准考证遗失的考生,可以分别在资格复审前一天到资格复审当天及面试前一天到面试当天上网自行打印准考证。
2.考生参加考试前须仔细阅读考场纪律要求,并自觉遵守考场纪律。
3.参加笔试时考生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考生超过笔试考试开始时间30分钟未到达考场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4.参加面试时考生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报到,在指定地点集中抽取面试顺序号,按照工作人员要求在相应候考室候考,考试结束后按照要求离开考点。
五、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合格分数线、考察人选的确定
(一)笔试卷面总分100分,占考试综合成绩的40%,考试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
(二)面试总分100分,占考试综合成绩的60%。
(三)考试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综合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如果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情况,以面试成绩分高者进入下一阶段。
(四)经公示无异议的依据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 :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人选。
六、考察、体检
(一)考察及体检由西山区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对通过考试的应聘人员,用人单位应组织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按照考试和考察结果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安排到县级以上具有体检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行业规定执行。
(二)在考察或体检中不合格的人员,由西山区卫生健康局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因此产生的空缺可从本岗位在考试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在体检过程中,可在接到体检结论后及时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在聘用规定时间(以体检通知为准)内,因考生自身原因(怀孕除外)无法完成体检,或体检医院不能出具体检结果的,视为体检不合格,取消拟聘资格。
七、聘用
(一)根据考察、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在本单位及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八、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人力资源、卫生健康局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
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关系的岗位。
聘用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考试,已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考察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九、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达到考察、体检条件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二)未尽事宜按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简章由西山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十、联系及监督电话
西山区纪委派驻区卫生健康局纪检组:0871-68258828
西山区卫生健康局:0871-68247384
(请在工作日内拨打上述电话,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附件9.2019年昆明市事业单位定向招聘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岗位计划表
原标题:西山区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2019年定向招聘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简章
昆明市西山区卫生健康局
2019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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