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在指定的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在体检结论告知考生本人后7日内考生本人可以申请复检,否则视为放弃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复检时必须由主管部门及招聘单位工作人员负责全程参与监督。申请复检考生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由考生自理。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因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出现名额空缺,从参加该岗位考试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本年度内依次递补一次。
(二)考核。体检合格的,市级各招聘单位、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县(区)招聘单位按照好干部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并对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年龄、工龄、党龄、学习、工作经历等内容。
考核时由用人单位及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成立考核组,每组应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核组可根据实际,到考核对象所在单位或学校广泛听取有关方面的意见,与考核对象进行面谈,重点核实考核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若出现考核不合格的,根据报考人员岗位笔试成绩的排名顺延一次进行考核。
十一、公示和聘用
考核合格人员需进行公示和聘用,公示和聘用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公示。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按照管理权限进行公示,市级事业单位的,由市级招聘单位按要求上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在临沧市人民政府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专栏上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县区事业单位的,由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在县区政府公众信息网上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毕业院校及专业等。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为保护考生权益,反映问题时必须实名反映,否则不予受理。
公示期满,对反映有影响出现不予聘用导致岗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
(二)聘用。公示结束,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要求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工作结束后,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相关证明材料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出现因考生放弃聘用导致岗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
十二、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报考人员须主动申报个人健康状况,在手机上申领本人的“云南健康码”,笔试及后续考录环节均须持健康码进场。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须配合考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其中:“云南健康码”为绿码人员,可按要求正常参加考试;“云南健康码”为黄码人员,持考试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云南健康码”为红码非境外入滇人员,持考试前7天内2次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一个月内有高风险、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持考试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一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的人员,可在解除14天隔离观察后,持考试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报考人员应做好自我防护,考试前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尤其应避免跨省流动。对瞒报、谎报人员依法追究有关责任。
十三、有关要求
(一)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要结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在笔试、资格复审、体检、考核等工作过程中科学合理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二)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工作自觉接受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的监督。严肃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调离工作岗位或予以相应的行政处分。
(三)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资格复审、考核、体检等过程中,若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并将其记录在案,5年内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应聘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自愿放弃人员需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申请和身份证复印件,因联系不到考生进行资格复审的,由不少于2名招聘工作人员做签名情况记录。
(五)公开招聘的有关信息通过临沧市人民政府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专栏上向社会发布。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临沧市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所有附件请到临沧市人民政府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专栏上进行查看或下载(http://www.lincang.gov.cn/lcsrmzf/9456/index.html)。
(六)招聘单位和考试机构对报名考试阶段的一切违纪违规违法犯罪行为实行“零容忍”,请考生务必诚信参考,否则不但影响考生的本次考试结果,还将影响考生的诚信档案,并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七)联系咨询电话
临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83—2166463
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83—3213523
凤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83—4212514
双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83—7621240
镇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83—6630132
永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83—5220909
耿马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83—6121707
沧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83—7125380
中共临沧市委办公室 0883—2145455
临沧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0883—2888001
临沧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0883—2135198
临沧融媒体新闻社 0883—2123208
临沧市农村电影管理站 0883—2150580
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0883—2122085
临沧市财政局 0883—2147997
临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0883—2123365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 0883—2165657
临沧市科学技术局 0883—2122207
临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0883—2165400
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883—2157252
临沧市应急管理局 0883—2135558
临沧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0883—21605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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