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合格分数线、考察人选的确定
(一)笔试
笔试共两科,每科卷面总分100分,共计200分,科目一(职业能力倾向测试)成绩占笔试成绩的50%;科目二(综合类综合应用能力测试)成绩占笔试成绩的50%。
笔试成绩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考试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五华区人民政府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
(二)面试总分100分,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三)考试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科目一成绩×50% +科目二成绩×50%)×50% +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不得进入招聘下一环节。
依据考试综合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 :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人选。若出现考试综合成绩末位排名并列时,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考察和体检人选,若综合成绩和面试成绩均并列,须加试一场笔试,以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参加考察和体检人选。
考试综合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五华区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
(四)公示期间,考生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申请查分。
七、考察、体检
(一)经公示无异议的,或有异议但查无实据的,依据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 :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人选。
(二)考察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主要了解掌握考察对象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所报考岗位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发现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取消应聘资格。按照考试和考察结果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体检。考察不合格者不能确定为拟聘人员。
(三)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相关规定,并结合行业和岗位特点确定,有关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理。
(四)在考察或体检中不合格的人员,由招聘单位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考察和体检阶段自愿放弃者或考察、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空缺人选可从本岗位在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聘用
(一)招聘单位根据考察、体检情况研究确定拟聘人员,经主管部门审核和五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对考察和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五华区人民政府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按照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经公示发现并查证核实拟聘人员确有不能聘用问题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受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按照《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违规情况,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十、其他事项
(一)各招聘单位公开招聘涉及辞职、服务期等截止时间计算的,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以报名开始之日为准。
(二)根据省委组织部等十部门下发的《云南省高校大学生征兵措施》(云征﹝2020﹞16号)精神,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1年内,参加事业单位招考时享受应届毕业生待遇。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达到考察、体检条件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四)未尽事宜按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五)招聘简章(公告)由五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详见各招聘单位“岗位计划表”中“联系人及电话”。请在工作日咨询(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十一、招聘政策
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七部门下发的《关于转发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云人社发〔2020〕27号)精神,今年各用人单位招聘高校毕业生时,不得将取得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法律职业资格、护士执业资格、渔业船员资格、执业兽医资格、演出经纪人员资格、专利代理师等7项职业资格作为限制性条件,可采取“先上岗、再考证”方式。被单位聘用从事相关工作时,按照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十二、监督电话
五华区纪检监察部门:0871-63628562
五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1-63589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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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9月16日
原标题:昆明市五华区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0200917
文章来源:http://www.kmwh.gov.cn/c/2020-09-17/451562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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