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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福建一级造价工程师报名时间8月30日-9月6日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2022年福建一级造价工程师报名通知》,从通知中得知:2022年福建一级造价工程师报名时间8月30日-9月6日,具体报名事项见下文。

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8月30日-9月6日;

在线核查时间:2022年8月30日-9月7日;

网上缴费时间:考生通过核查后至9月8日;

缴费及发票领取方式:缴费使用E缴通公共缴费平台,如遇缴费技术问题请拨E缴通客服热线400-877-1666。报考人员网络支付成功后,公共网络缴费系统不会显示本次缴费的电子票据。在考试结束45个工作日内,将会在报名网站发布电子票据领取通知,考生通过关注“福建财政”微信公众号进入“财政电子票夹”栏目查询并获取其本人手机号关联的财政电子票据。咨询电话:0591-87615506。

成绩公布时间以中国人事考试网通知为准,届时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cpta.com.cn/)—成绩查询”栏目查询;

考后现场核查时间、发放证书时间及发放方式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http://zjt.fujian.gov.cn/)—行业管理—执业注册—资格考试”栏目通知为准。

报名办法和程序

根据疫情防控常态化防控要求,为减少报考人员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报考人员应在工作地或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如遇疫情防控等级变化等不可控因素影响,将根据有关部门要求取消或推迟考试,敬请报考人员慎重报考。

本项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请各位考生仔细阅读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中的政策规定和《报考指南》(http://www.cpta.com.cn/applyGuide/740.html)第六条核查与监管条款中关于考试组织机构将在考前、考中、考后对报考人员承诺内容开展核查的具体说明。报考人员对自己提交的报考信息[如工作单位(不得填:无、待业、数字等非实际工作单位)、专业工作年限、学历信息等]及电子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准确性负责。

本考试报名采用网络报名、考前网络核查、网络缴费的办法。具体程序如下:

(一)用户注册

报考人员于2022年8月30日-9月6日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网址:http://zg.cpta.com.cn/examfront/,以下简称“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1.未在网上报名系统完成用户注册或注册信息不完善的报考人员,请于报考前先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对身份、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验(24小时内),新报考人员应及早注册并完善注册信息,核验及注册完成后方可继续报名。已注册报考人员应及时补充完善相关学历等信息。若学历学位信息核验提示“未通过”或“需人工核查”时请勿继续报名,请考生认真核对所填学历或学位信息是否完全正确,如有错误需重新添加正确学历或学位,重新修改报名信息并确认;若您选定的报考条件对学位不做要求,则无需选择“未通过或需人工核查”的学位。

2.往年已注册用户(考生)请核对网上报名系统绑定的手机号码是否能正常使用。

(二)照片上传

报考人员在注册上传照片前,必须先下载照片处理工具软件(http://www.cpta.com.cn/tooldown.html),使用该软件报考人员自行对要上传的报名照片进行处理,生成文件名为“报名照片.jpg”的照片文件。只有通过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并自动通过照片审核。

报考人员进行报名时,系统默认使用注册时的照片。(特别提醒:注册时上传的照片将用于各项资格考试的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报考人员应慎重选用上传照片;新注册的报考人员应提供白底证件照,已注册报考人员可延用原来的照片。

(三)填报信息

注册完成后,登录网上报名系统,选择考试项目,进入网上报名界面(未进行身份、学历、学位核验的考生无法选择考试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填报相关信息后,系统提示报考人员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

1. 选择采用且适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的,系统生成《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电子文本),报考人员采用电子方式签署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报考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承诺。报考人员撤回承诺后,应按“未选择采用或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撤回承诺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

2.未选择采用或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的,报考人员应按有关规定在线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在线上传相关材料后,等待核查部门进行在线核查。已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名事项的报考人员,不可更改为“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

须在线上传的材料包括:

①学历证书;

②学位证书;

③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情况表(详见附件1);

④符合免试条件的须按系统要求上传“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甲级)”或“水运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或“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上传到“资格证书”栏目);

⑤申请增报专业考试的须按系统要求上传“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上传到“资格证书”栏目);

⑥港澳台居民申请参加考试,在报名时应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应专业学历证书图像(需将毕业证书原件和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合并一张图片上传)。

(四)信息确认

报考人员必须认真核对报名信息,再点击“报名信息确认”。未缴费前,可以点击“修改报考信息”对报名信息进行修改。下载并打印报名表1份,由本人在承诺栏内签名,由考生自行保存,用于考后核查。

(五)网上缴费

报考费用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通过核查后至9月8日24:00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资格。考试收费按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关于一级造价工程师等6项职业资格(水平)考试收费标准的函》(闽发改价格函〔2022〕301号)执行。报考人员需持有一张国内的银行卡(需提前开通网上支付功能,一张卡可给多个人缴费),确认报考费用缴纳成功后,报名手续才全部完成。一旦缴费成功,报考信息将不能更改,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四、考前人工核查和考后现场核查

(一)考前人工在线核查

考前人工在线核查工作由各设区市建设局和人社局共同负责(详见附件2)。省一级造价师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各设区市建设局和人社局人工核查结果及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对于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和无法通过政府部门内部或部门间核查、网络核验等核实的存疑报考人员,可要求报考人员补充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应积极配合。

以下报考人员须接受考前在线核查:

1.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相关事项的;

2.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的;

3.撤回承诺申请的;

4.身份信息、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

(二)考后现场核查

考试结束后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进行考试资格核查,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照考试组织机构要求办理考后现场核查相关事项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考后现场核查工作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共同组织,各设区市住建局、人社局负责本地区考后资格核查工作。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请登录“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http://zjt.fujian.gov.cn/)—行业管理—执业注册—资格考试”栏目查询。

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在福建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fjpta.com/)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10天。

五、失信处理

(一)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

打印准考证前,报考人员未按考试组织机构要求接受核查的,考试报名无效,不予办理准考证。

考试后,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

(二)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三)建立失信应试人员黑名单制度。加大失信联合惩戒力度,加强跨部门联动响应,完善“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应试人员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提交虚假信息与材料的,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的失信应试人员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失信应试人员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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