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泰安市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有关注意事项的通知
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鲁财会〔2023〕1号)要求,现将我市2023年度全国会计初、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审核方式
本次报名延续以往网上报名、网上审核的方式。考生选择相应的报名点进行报名审核。审核通过后自行网上缴费,不需至审核点进行现场审核。
二.报名、缴费时间
2023年2月7日—28日初级、高级资格考试报名系统开通。报名于2月28日12:00截止,缴费于2月28日18:00截止。
三.报名要求及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按照本人工作单位或户口所在地行政区划选择报名点报名。
2、高级资格网上报名点需选择泰安市财政局。
3、驻泰高校在校生按照学校所在地的行政区划选择报名点报名。
4、报名所填报信息应真实完整,上传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材料必须是原件,复印件及其他证明材料无效。上传照片为标准证件照,白色背景,照片应人脸清晰、亮度适中。该照片将用于发放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凡使用手机、摄像头拍摄的照片或生活照的,报名点一律不予审核通过。
5、缴费完成后的报考信息、照片将无法修改,因填报信息、上传照片错误或照片不清晰等原因无法参加考试或因未及时缴费导致报名失败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6、老考生在报名时遇到照片审核不通过的情况请及时联系所选报名审核点。
7、考生网上报名提交信息后,报名点审核通过后请及时缴费,并打印报名信息表留存。
8、初级、高级资格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将于2023年4月12日前,在山东省财政厅门户网站和山东会计信息网公布,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
9、初级报名对信息采集不做要求,高级报名前需完成信息采集及相应的继续教育方可网上报名(已完成信息采集的无需再进行采集)。
10、其他事项以报名文件(鲁财会〔2021〕75号)要求为准。
四、工作要求
各县市区财政局要认真学习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鲁财会〔2023〕1号)精神,严格按照考试报名条件和省市的相关要求,认真负责地做好报考人员报名资格的审核工作。
五.证书领取及成绩查询方式
初级证书领取地为网上报名时所选的报名点,具体发放时间以泰安市财政局官方网站通知为准。
高级资格考试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下载打印考试成绩合格单。
六.初、高级报名审核点及咨询电话
附件: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来源:http://czj.taian.gov.cn/art/2023/1/12/art_70828_102956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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