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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秋季湖北随州市随县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2023年秋季随县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我县2023年秋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时间

认定时间分网报时间和现场确认时间。申请人网报成功后还必须到现场进行确认。网上注册后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现场进行确认的则本次注册信息无效。

(一)网报时间

网报时间段为2023年9月18日—10月10日之间的系统开放日。请尽早网上申报,不要在网报时间结束之前突击申报,以免申报失败。

(二)现场确认时间

现场确认时间段为2023年9月19日—10月13日之间的系统开放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现场确认期间遇国家法定节假日正常休息,工作日时间正常办理。

二、认定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民证且在有效期内)在随县辖区内且无犯罪(吸毒)记录的人员,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申请人。

三、认定对象

(一)社会人员

①已取得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

②2011年以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的人员(需提供经档案管理部门盖章的《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

(二)符合认定条件的公费师范生和教育类研究生

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教育类研究生和相关专业师范生,凭身份证、学历证书、《师范生职业能力证书》、符合认定要求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体检合格证明等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程序不变。

(三)符合认定条件的港澳台居民。

四、认定资格种类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

申请人每年只可以申请认定并取得一种教师资格证书。

五、认定条件

(一)社会人员

1.基本条件:爱党爱国,遵纪守法,品德高尚,无犯罪记录,身体健康。

2.考试合格:取得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3.学历达标:

①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须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②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须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2011年以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的人员学历不作提升,可以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

③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2013年及以后考入“湖北省49所中等职业学校”取得的幼儿教育专业《毕业证书》视为幼儿园教师资格合格学历。

4.普通话测试水平达标:

①申请语文学科、小学全科和幼儿园教师资格需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②申请认定其它学科教师资格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二)公费师范生和教育类研究生

1.基本条件:爱党爱国,遵纪守法,品德高尚,无犯罪记录,身体健康。

2.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3.取得大学本科学历或教育类研究生学历。

4.普通话测试水平达标:

①申请认定语文学科、小学全科和幼儿园教师资格需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②申请认定其它学科教师资格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三)现役军人、现役武警和港澳台人员

参考《湖北省202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事项公告》执行。

六、认定程序

(一)网上注册申报

1.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通过“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和报名。注册方法可参考中国教师资格网主页面“咨询服务”栏下的“操作手册”。注册成功后,先完善个人信息,选择“随县教育局”为认定机构。仔细阅读“注意事项”后,按系统栏目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填报相关信息。申请人的“身份证信息、教师资格全国统考信息、学历信息、普通话信息、学籍信息等”已实现全国联网,在填报信息的过程中,当输入相应编号后点击“核验证书”,系统会自动链接校验,校验成功后方可进行下一步操作,直至信息填报完毕。

系统能够自动校验成功的项目,现场确认时不需要提供原件;系统不能自动链接校验成功的,除需将原件扫描(如果拍摄照片必须标准、效果清晰)上传到系统中外,在现场确认时还需提供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毕业证书》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有关栏目填写说明:

①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根据已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据实选填,没有取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的一律选“无”。

②专业类别:指学历专业类别,据实选填师范类或非师范类。全日制师范类专业指与现有中小学学科相一致的专业,例如:语文、数学、英语教育、物理教育等,其他专业均不属于师范类专业;成人教育(即自修、函授、网络培训等)取得的毕业证书均选填“非师范类”专业。

③登记照片:在系统中上传的照片应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文件格式为JPEG/JPG格式,大小不超过190KB,必须上传近3个月的免冠无头饰正规白底彩色登记电子照片。手机随意拍摄、人工修饰或剪贴克隆的照片均无效,照片不规范的,现场确认时均不予受理。

④签署《个人承诺书》

申请人请点击个人承诺书图片,通过手机浏览器、微信、支付宝或其他扫码工具扫描页面中弹出的二维码,并在手机端手写签名。提交签名后,点击网页端的“已提交”按钮,查看签名合成后的效果。如需修改,可点击合成后的图片,重新获取二维码。如预览时发现上传的《个人承诺书》位置不正确、不清晰或签名不完整,请务必重新上传,以免影响认定。

⑤手机号码或联系电话必须有一个为本人的常用电话。

注意:身份证件号码一经注册,不允许修改。如果身份证件号码填写错误,需要重新进行用户注册。

姓名、身份证件有效开始日期、身份证件有效截止日期,在“修改个人身份信息”页面不允许修改。

如果信息填写错误,需要进入实名核验页面修改,再进行实名核验,通过后即可修改成功。

按系统要求如实完整填写个人信息和申请材料,核对所填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上报报名信息,已审核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信息”将不能修改,请申请人慎重填写申请信息。

(二)现场审核确认

申请人网上申报成功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以下证件或材料,到“随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教育局窗口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

现场审核确认时,工作人员对填报信息不准确、上传照片不规范、上传材料不齐全等事项均当场退回修改或补充。

在外地的申请人可出具《现场确认委托书》,将申请认定材料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委托他人办理时请提供证件信息,以免因资料不全,信息填报错误审核不通过。代办人员须与授权人签订授权委托书。

现场确认须提交以下材料(系统自动校验成功的证书均不需要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系统校验不成功的需提供原件,上交复印,证书原件现场审核后当即退还,留存复印件):

1.身份证、户口本(或居住证)原件。户籍在随县辖区内的申请人提交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居住地不在随县辖区内的申请人须提交《身份证》和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2.毕业证原件。系统校验不成功的学历,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同时提供“学信网”上可查的学历证明。

对“学信网”中无法查到的中专学历或2000年以前未上网的学历,则应提供《中等专业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须经档案管理部门盖章)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

3.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原件。系统校验不成功的普通话等级证书必须提供《普通话证水平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体检合格报告。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人提供《湖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人体检表》原件,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提供《湖北省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体检表》原件。

申请人在“随县人民政府网站”——2023年秋季随县教师资格认定公告中下载相应的《体检表》,插入电子照片后用A4纸正反两面打印在一张纸上(注明:体检表是一张纸),所有体检项目必须完检,所有项目有医生签字,体检表要有贴照片处的医院公章(齐缝章),体检结论处有公章,体检表不合格和体检不合格的在现场确认审核不予通过。

随县教师资格认定约定体检医院为县级以上医院,本县定点体检医院:随州市中心医院、随州市中医医院、随州市妇幼保健院、随县人民医院、随县中医医院、随县妇幼保健院。近一个月内体检结论健康有效。

5.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可通过微信公众号“湖北公安政务服务平台”在线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也可在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证明格式以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证明为准,不做统一要求。(查询时间范围是“以申请人出生日至申请日全时间段”。)

6.登记照片。另交1张1寸彩色登记照片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必须与上传到网上的登记照片为同一底版),在照片背面写上姓名和身份证号。

七、其它事项

1.《教师资格证书》一般在现场确认结束后90日内办结(具体时间视教育部下发证书的时间早晚而定)。申请人可拨打电话咨询证书办理情况,县教育局会在随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领证通知,也会通过工作QQ群发布通知。办理教师资格认定的申请人可加入随县教师资格认定QQ群:262797802方便及时接收信息。加入格式:乡镇+学段+学科+姓名,例如:厉山镇小学语文张某某、尚市镇小学数学王某某。

2.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或委托人持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到随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教育局窗口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此表一定妥善保管及时存入个人档案)。

3.交通指引:随州市城区乘503路公交车至随县客运站下车,换乘随县1路公交车至随县人民政府下车,再从随县人民政府沿民主路向东行走300米即到随县政务服务中心。

4.网报及现场审核确认咨询电话:确认点电话0722-3567797。

点击下载>>>

1.湖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人体检表

2.湖北省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体检表

3.现场确认委托书

随县教育局

2023年9月7日

文章来源:http://www.zgsuixian.gov.cn/zwgk/zc/qtzd/tzgg/202309/t20230907_113942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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