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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河北考区)有关事项的公告

关于202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河北考区)有关事项的公告 

广大考生: 

  经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研究决定,202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以下简称会计资格)考试采用无纸化方式,分别于2026年5月(初级、高级)、9月(中级)举行。现就2026年度会计资格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报名  

  (一)报名参加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二)报名参加初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  

  (三)报名参加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 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具备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具备博士学位。  

  6.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四)报名参加高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五)本通知“一、考试报名”(二)中所述技校学历,是指经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认可的技工院校学历。本通知所述其他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  

  (六)获得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境内会计硕士专业学位、会计博士专业学位的人员,报考中级会计资格考试可免试《财务管理》科目。申请免试者应于2026年5月12日至6月25日通过“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ausm.mof.gov.cn)(以下简称“全国平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模块提交免试申请。经审核确认后,可以免试。以往年度已提交免试申请并经审核确认的人员,可在全国平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模块查询,无需再次申请。  

  (七)本通知所述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26年12月31日;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计入会计工作年限;参加中级会计资格考试工作年限为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外籍人员在境外的会计从业经历,可计入从事会计工作年限。 

  (八)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和外籍人员,按照就近方便原则报名。在中国境内有工作单位的,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为境内学校在校学生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其他人员在其境内居住地报名。 

  所有报名参加考试人员,均在其报名所在地参加考试。  

  (九)考试报名方式。2026年度会计资格考试河北考区报名审核方式为前置性审核(考试前审核)。报名方式采取“信息采集、网上报名、自动审核、网上缴费”的方式。报考人员须登录全国平台进行信息采集,填写基本信息、教育经历、工作经历等内容,信息填报完成后,提交审核,所填信息由所在地会计管理部门审核,符合条件审核通过之后,登录全国平台进行报名。报名系统调取信息采集数据自动审核,如符合报名条件,直接缴费报名成功。如不符合报名条件,请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信息变更,信息变更通过当地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审核后,重新登录报名系统报名。 

  报名时使用的照片,将用于制作准考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考生须准备标准证件数字照片(白色背景,JPG格式,大于10KB,像素大于等于295413,与身份证相片差异过大,模糊、刘海遮眉、非正面、戴眼镜、戴帽子等照片不允许上传)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对报名照片格式进行预处理后再进行上传。考生应严格按要求上传,不得开美颜或者美化修图,相片不合格的考生将不能通过审核。 

  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报名条件,对填写和上传的基本信息、照片和相关资料的规范性、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因填写或上传虚假信息、资料,经查实后,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或取消考试成绩,并将其列入我省会计行业失信人员名单。 

  二、考试科目  

  (一)初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  

  (二)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包括《中级会计实务》、《经济法》、《财务管理》。  

  (三)高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包括《高级会计实务》。  

  参加初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初级会计资格证书;参加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中级会计资格证书;参加高级会计资格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在全国平台自行下载打印考试成绩合格单,3年内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有效。  

  三、考试大纲 

  会计资格考试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2026年度会计资格考试大纲。2026年度会计资格考试大纲将另行公布。  

  四、报名费用 

  按照冀发改公价〔2025〕1181号文件规定,初级、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无纸化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70 元;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 110 元。 

  五、考试时间及考务日程安排  

  (一)考试时间 

级别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及科目 

初级 

5月16日至18日 

8:30-11:3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14:30-17:3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中级 

9月5日至6日 

8:30-11:00 

中级会计实务 

13:00-15:00 

经济法 

17:00-19:00 

财务管理 

高级 

5月16日  

8:30-12:00  

高级会计实务 

  1.初级资格考试于2026年5月16日至18日进行,共6个批次。《初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105分钟,《经济法基础》科目考试时长为75分钟,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能混用。  

  2.中级资格考试于2026年9月5日至6日举行,共2个批次。《中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150分钟,《经济法》科目考试时长为120分钟,《财务管理》科目考试时长为120分钟。  

  3.高级会计资格考试于2026年5月16日举行,共1个批次。《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210分钟。  

  会计资格考试时间、批次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  

  (二)初级、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  

  1.2025年12月31日前,公布2026年度会计初、高级资格考试相关事项。 

  2.2026年1月6日至1月27日,全国平台开通初级、高级会计资格考试报名。考试报名统一在1月27日12:00截止,缴费统一在1月27日18:00截止。 报考人员应于1月26日12:00前完成信息采集。  

  3.2026年5月11日至18日,报考初级、高级资格考试人员登录全国平台打印准考证。 

  4.2026年5月16日至18日组织初级资格考试,5月16日组织高级资格考试。  

  5.2026年6月26日,全国平台下发初级会计资格考试成绩。考生可登录全国平台查询。考试成绩公布后,如考生对成绩有异议的,应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0日内,在全国平台提出成绩复核申请,未按规定方式或未在规定时间提出申请的不予受理。 

  考试成绩公布后1个月内,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将对合格人员相关信息进行复核、确认。如报考人员发现信息错误,在此期间可联系报考所在地财政部门申请修改。 

  6.2026年7月3日,在全国平台下发高级会计资格考试成绩。考生可登录全国平台查询。考试成绩公布后,如考生对成绩有异议的,应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0日内,在全国平台提出成绩复核申请,未按规定方式或未在规定时间提出申请的不予受理。 

  考试成绩公布后1个月内,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将对合格人员相关信息进行复核、确认。如报考人员发现信息错误,在此期间可联系报考所在地财政部门申请修改。 

  (三)中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 

  1.2026年4月10日前,公布2026年度中级资格考试科目、考试时间、报名日期、报名方式等考试相关事项。 

  2.2026年6月13日至7月2日全国平台开通中级会计资格考试报名。考试报名统一在7月2日12:00截止,缴费统一在7月2日18:00截止。报考人员应于7月1日12:00前完成信息采集。 

  3.2026年8月31日至9月6日,报考中级资格考试人员登录全国平台打印准考证。 

  4.2026年9月5日至6日组织中级资格考试。 

  5.2026年10月30日,在全国平台下发中级会计资格考试成绩。考生可登录全国平台查询。考试成绩公布后,如考生对成绩有异议的,应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0日内,在全国平台提出成绩复核申请,未按规定方式或未在规定时间提出申请的不予受理。 

  考试成绩公布后1个月内,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将对合格人员相关信息进行复核、确认。如报考人员发现信息错误,在此期间可联系报考所在地财政部门申请修改。 

  六、证书发放 

  会计专业技术初、中资格证书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我省采取现场领取和邮寄到付的方式。证书具体发放时间另行通知,考生可关注各级财政部门官方网站信息。 

  七、其他事项 

  考生应遵守考试纪律,认真备考,诚信参加考试。有关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及《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对违法违规人员进行处理。 

    

  河北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12月25日

l来源:https://czt.hebei.gov.cn/root17/zfxx/202512/t20251225_23065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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