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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2026年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公告

根据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2026年度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工作部署,结合本站工作实际,现将2026年10月上半月鉴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鉴定人数

本批次共计划鉴定考生1100人,初级消防设施监控操作职业方向0人,中级消防设施监控操作职业方向1000人,中级消防设施检测维修保养职业方向100人。名额及考试安排的说明:按照系统设定,名额将优先安排补考报名考生。

二、报名资料及方式

(一)报名资料

1.考生务必诚信报名,认真研读并遵照执行《考生报名指南》(附件1),一次性将真实、有效、清晰、完整的身份证(正反面)、受教育程度证明、申报承诺书等原件的照片(或扫描件)作为附件上传至报名系统中,争取一次性通过审核。

★特别注意事项:1.在报考资料审核过程中,凡考生填报信息填写不完整、有缺失项或者上传材料不清晰、不齐全,严格执行“两次”审核驳回机制(以工作人员审核驳回次数为准),如经两次修改后仍审核不通过,将直接驳回重新预约排队;凡审核过程中,发现考生提供伪造、虚假报名资料的将直接驳回并列入禁考名单。

2.考生上传资料时尽量在电脑上操作,且在接收到驳回修改短信后,先修改完善资料再选择“继续提交审核”。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1.初次报名考生:全天候开放报名渠道。可通过“消防职业技能鉴定考试网”或“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消防救援局南京训练总队”微信公众号进行预约报名。

2.补考报名考生:每月1日至3日、16日至18日为补考报名时间,具备补考资格的考生登录报名窗口完成补考报名工作,逾期视为放弃本次补考名额,无需提交报名资料。(在成绩保留期内,考生可报名参加一次补考。若考生属于正在进行的鉴定批次,需至少间隔一个批次补考报名,同时请注意系统中显示的补考报名有效期限)。

3.考生缴费时间:每月6日至8日、21日至23日;

4.考生预选时间(系统短信通知):每月11日至12日、26日至27日;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考试时间预选,如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预选或预选不成功的系统将自动派位。部分考生可能因预选场次人员超额随机安排至其他时间,具体鉴定日期以准考证为准。

5打印准考证:每月13至15日、28日至月底;

三、鉴定时间、方式及鉴定标准

(一)鉴定时间

考生登录个人账号查看预选结果(未进行预选或预选不成功的考生,系统将自动派位),并及时查询打印准考证。

初级、中级考生理论和技能考试均在一天内完成,上、下午交叉进行,即上午参加理论考试的考生,于当日下午参加技能考试;下午参加理论考试的考生,于当日上午参加技能考试。

★特别注意事项:所有考生务必在考试时间前30分钟到达考试地点,进行人证合一、身份核验等相关准备,开考15分钟后禁止入场且按缺考处理。

(二)鉴定方式

理论考试:采用机考方式。

技能考试:技能考核一律采用线下常规考核方式进行。

(三)鉴定标准

10月1日前报名审核通过的考生仍按照《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年版)》要求执行。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到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职业标准中标注“★”为涉及安全生产或操作的关键技能,如考生在技能考核中违反操作规程或未达到该技能要求(关键技能鉴定点得分未达到该鉴定点分值60%(含)以上)的,则技能考核成绩为不合格。

根据2026年4月16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消防救援局办公室关于颁布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发〔2026〕23号),国家职业标准《消防设施操作员(2026年版)》自2026年10月1日起施行。现就新标准施行相关工作提示如下:

国家职业标准《消防设施操作员(2026年版)》重点作了以下调整:一是取消职业方向划分。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就业创业、激励引导技能人才成长的要求,最大限度便民利企,此次修订取消了2019版标准中“消防设施监控”“消防设施检测维修保养”两个职业方向划分,整合相关职业功能,拓宽持证人员就业范围,促进消防技能人才融合发展,服务“双创”。二是优化调整各等级技能要求。将各等级的技能要求优化调整、总体下移,依据新标准取得初级证书即可从事相应的消防控制室值班、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等工作,实现“取证即可上岗”。三是突出职业实际需求。结合一线岗位的实际工作场景,细化调整技能要求,补充消防设施日常巡检、数据测量、基础组件更换等高频作业场景的相关技能规范,确保技能要求与岗位实际需求高度契合。具体请参阅2026年5月10日《国家职业标准<消防设施操作员(2026年版)>解读》。请考生根据标准修订内容,结合自身实际,合理确定报考等级。

为保障考生权益,确保新旧标准顺利衔接,2026年10月1日前申报鉴定的考生,请及时关注报名审核情况,需补正报名资料的,于10月30日前提交。按期提交补正资料并通过审核的,按旧标准组织鉴定考核;逾期未提交补正资料的,视为放弃本次报名。

四、鉴定费用

(一)收费标准

根据《关于青海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考试费标准的复函》(青发改价格函[2019]170号)要求,本次鉴定考务费标准为初级:140元/人次,中级:200元/人次。

备注:理论补考:60元/人次,技能操作补考:初级80元/人次,中级:140元/人次。

(二)缴费方式

(1)考生收到缴费短信通知后(请随时关注报名系统查看个人报名进度,防止错过缴费时间),查看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考试网青海站通知公告获取个人非税缴款码。

(2)考生凭借缴款码到青海省内任意银行进行缴费,也可在手机银行非税缴款页面进行网上缴费(提示:不能使用微信缴款平台缴费)。

★特别注意事项:1.考生因个人原因,未正常缴费的后果由本人承担,缴费后未能正常参加鉴定的不能予以退费。

2.缴费系统和报名系统中缴费状态存在一定的时差,考生确认在截止缴费时间前缴款成功即可。

3.考生考试时需携带缴款回执单原件,并上交鉴定站;若无纸质版回执单视为未缴费,将无法参加职业技能鉴定考试。

4.待考试结束,请添加鉴定站工作QQ号:3996839507获取个人电子发票。

五、考场规则

1.考生应同时携带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准考证应清晰打印,确保准考证中二维码清晰可扫描),缴款回执单。

2.完成鉴定考试的考生,不得再次进入考核区,不得在附近逗留谈论,考试结束后由工作人员安排离开考区。

3.考生不得将复习资料、电子设备等物品带入考核区域。

4.考核区域内全程启用视频、音频监控设备,配合和服从工作人员统一管理安排,保持考试秩序,不得任意调换、移动考位,不得与其他考生作语言、文字、动作等交流,违反考试纪律,取消其考试资格。

5.考核区域内严禁录像、摄像、拍照等操作,严禁携带有毒、易燃、易爆以及反动、淫秽制品等进入考场及候考区,违反且不听警告者,取消其考试资格。

6.请身体欠佳的考生(例如有心脏病、冠心病、胃病等容易发生危险的疾病)随身携带所需药物,考试期间如有不适请及时与现场工作人员联系。

7.考生必须严格遵守鉴定考试纪律,自觉维护候考区、鉴定区秩序,尊重考评人员。对扰乱秩序、用语言或行为威胁考评人员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情节严重者,交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六、特别注意事项

★1.为保护广大考生的权益,避免鉴定资源的浪费,纳入鉴定批次但无故缺考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2.考生应具有较好的观察、分析、判断、表达和计算能力,空间感、形体知觉、色觉、视觉、听觉正常,四肢健全。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如未满足条件,现场经工作人员判定不适合从事本职业,将取消考试资格。

★3.鉴定站将采取“随机抽查+重点核查”的方式,开展报名考生践诺情况线下复审,凡接到鉴定站电话或短信通知的,务必在考试当日携带与承诺内容相一致的受教育程度证明、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年限佐证材料(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或工作流水或劳动合同)等原件进行线下复审。

★4.凡考生通过虚假承诺、提供虚假资料以及其他非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将根据相关考试规定,取消考试资格、全部科目考试成绩,并禁考2年。情节严重的,禁考5年,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移送有关部门。考生因弄虚作假、虚假承诺、虚假证明等造成的责任和后果均由考生本人承担。

★5.因每月1日至15日为正式报名、资料审查等时间,为确保数据准确以便开展考务工作,此时间段暂不处理变更申请。每月16日至本月底受理考生报名信息更改申请,通过电子邮件【邮件标题为“考生姓名”+“报名信息修改”。邮件内容:①.考生本人身份证正反面照片;②.考生本人手持身份证照片;③.考生本人手填并签字的《考生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附件2)的扫描件或照片;④.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发送至鉴定站电子邮箱(3996839507@qq.com)。

★6.考生未经允许不得进入任何与考试无关的其他区域。

七、郑重声明

鉴定站严格执行“考培分离”制度,从未向任何培训机构或学校授权挂牌“定点培训、考试机构”等称号,从未委托、指定任何培训机构或学校作为考试报名“代办点”和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培训,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或个人协助开展鉴定考核及考务工作。所有鉴定工作相关通知、公告、信息均通过官方权威渠道(带有“官网”标识的“消防职业技能鉴定考试网”,“青海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官网”和“青海消防”微信公众号)对外发布。凡是承诺“可插队、保通过、包拿证、交钱办证”等,均为不实宣传,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谨防受骗。

八、地址及联系方式

青海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青海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

地址:青海省海东市互助县威远镇安定西路12号

咨询服务电话:0972-5920750(工作日:8:30—11:30,14:30—17:30),如遇咨询服务热线繁忙时,请耐心多拨打几次。

电子邮箱:3996839507@qq.com(非时效性问题)

青海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

2026年10月9日

信息来源

本公告转载自青海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官方发布的通知,报名时间、报名入口、资格条件与具体安排以官方原文为准:查看官方原文

官方网址/附件:1.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考生报名指南 (1).pdf 2.消防设施操作员相关职业和相关专业.pdf 3.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申报承诺书.pdf 关于考生备考的温馨提示.pdf 考生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pdf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消防救援局办公室关于颁布消防设 《国家职业标准<消防设施操作员(2026年版)>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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