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考试报名 报考指南 领准考证 成绩查询 动态.证书 初级经济师 中级经济师 高级经济师

2012广州市黄埔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结构,促进我区卫生事业的发展,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长令第139号)、《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穗人发[2005]131号)文件的规定,我局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全国招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专业技术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详见附件1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条件、任职资格、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非广州市常住户籍(含从化市、增城市户籍)人员须符合《印发关于改革我市常住人口调控管理制度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穗府〔2003〕72号)中第四条规定的准入条件;

  6、符合招聘职位的其他条件要求;

  (二)具体资格条件

  详见附件1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2年3月20日至3月26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2:30至5:00

  (二)报名地点:广州市黄埔区大沙地东路333号大院537室黄埔区卫生局组织人事科(不能现场报名的考生可将所需提供的材料复印件邮寄或发电子邮件,资格复核、交费、准考证发放、考试时间等事项另行电话通知)。

  联系人:张利辉、邓伊湘。

  电话及传真:020-82378545,020-82378640。

  E-mail:dengyix@hp.gov.cn。

  (三)提交资料

  1、应聘人员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未婚人员提供未婚证)、计划生育证明、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注册证、进修学习证明、论文论著、学术资料和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A4,下同),大一寸半身免冠近照2张。已婚的应聘人员,需同时准备配偶的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执业资格或职业资格证书、子女的户口本、独生子女证原件和复印件;

  2、填写《黄埔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并亲笔签名。

  (四)资格审查

  报名时,同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发给考试通知。应聘者提供的报名材料须真实有效,如有虚假,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五)其他事项

  1、每个职位的计划招聘人数与有效报名人数的比例必须达到1:3以上才能开考,如达不到上述比例取消该职位招聘。

  2、每个应聘者限报1个职位;

  3、成功报名者须缴纳报名及考试费50元。

  四、考试

  成功报名人员于2012年3月28日至2012年3月29日领取准考证(领取地点同报名地点)。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考场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考试采用笔试、专业考试(即实际操作)和面试方式进行,笔试、专业考试和面试各占总成绩的20%、40%、40%。根据岗位需要,笔试由区卫生局委托第三方出题。

  1、笔试:报名人员统一参加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分的20%,笔试根据考生考试情况设定合格线。

  2、专业考试:笔试成绩进入合格线的参加专业考试,区卫生局组织区内技术力量对考生进行临床实际操作考试,考官拟从中山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黄埔院区、广州医学院第五附属医院、暨南大学医学院黄埔中医医院、区红十字会医院等医院抽调相关专业人才组成。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分的40%。

  3、结构化面试:面试按省、市、区相关文件规定,由区卫生局组织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分的40%。

  综合考试成绩在黄埔信息网(http://www.hp.gov.cn/hpzx/tzgg/)公布。

  五、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相关规定执行。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文件规定,由招聘工作考察小组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

  七、确定录用名单

  考察合格拟录用人员在黄埔区信息网(http://www.hp.gov.cn/hpzx/tzgg/)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报区医改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办理录用手续。

  八、相关待遇

  (一)新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聘用制度,聘用后不办理入编手续,只占核定的编制数。

  (二)新招聘人员按规定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各项社会保险,其他福利待遇均按同类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规定执行,符合退休条件且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退休的,实行社会化管理。

  (三)新招聘人员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根据《区属公共卫生和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关待遇,以岗定薪。

  九、未尽事宜按省、市有关规定执行,依据本方案所发公告由区卫生局负责解释

  二〇一二年三月六日


   >>学课在线网课试听.报名        >>学课在线智能题库.模拟做题       >>直播课程       >>录播课程

课程名称
课程免费试听
课程名称
课程免费试听
课程名称
课程免费试听
初级会计师

一级建造师

执业药师

中级会计师

二级建造师

护士资格证

注册会计师

一级造价工程师

健康管理师

经济师考试

监理工程师

考研辅导课

银行从业

安全工程师

自考课程

基金从业

一级消防工程师

心理咨询师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公共营养师

社会工作者

消防设施操作员

保育员

教师资格证

成人高考

育婴师

公务员培训

文职培训

英语四六级

计算机软考
养老护理员
税务师培训

房产经纪人
咨询工程师

其它课程>>



重要提醒!!内容中联系方式并非本站联系方式,报名咨询的学员请与下面最新联系方式联系我们咨询报名-以免损失!
>>长期招聘兼职招生代理人员,项目合作,团报优惠咨询,有意者请联系我们 >>咨询:13312524700(可加微信)。

昆明学历中心:◆咨询电话:0871-65385921、13312528471 赖老师、钱老师(微信报名:17787865775)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云南地州中心:◆咨询电话:0871-65385921、17787865775 冯老师、 王老师(微信报名:17787865775)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总部报名地址: ◆昆明市-五华区教场东路莲花财富中心10楼;网课试听:ke.xuekaocn.cn   点击这里立即咨询我们



地州分校:   大理分校   丽江分校   迪庆分校   怒江分校   红河分校   临沧分校   玉溪分校   文山分校   保山分校   德宏分校   昭通分校   普洱分校   版纳分校 【各地州学员请加老师微信咨询报名,电话(微信):133-1252-4700】;2021年云南省成人高考>>立即报名



职业技能考证:心理咨询师、健康管理师、茶艺师等更多>◆咨询电话:133 1252 4700(微信)点击这里咨询我们  

公考培训咨询:◆国考云南省考公务员/事业单位面授培训,咨询电话:133 1252 4700 (微信)点击这里立即咨询我们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学课在线网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仅代表原创者观点,其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学课在线网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由此产生的后果与学课在线网无关;如以上转载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QQ:1536696595,我们将会及时处理。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