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普岗招聘 辅导.资料 成绩.指导 特岗公告 特岗辅导 特岗成绩

湖北省2012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通知

 

湖北省关于2012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人事(师资)处:

  根据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部署,2012年我省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请认定受理时间及地点

  1、网上报名时间

  春季网上报名时间: 4月25日-5月10日;

  秋季网上报名时间: 10月1日—10月15日。

  个人网上报名操作流程详见《2012年湖北省申请高校教师资格网上报名须知》(附件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操作说明》下载请登录湖北教师教育网http://jsjy.e21.cn/,也可以登录湖北教育信息网http://www.e21.cn/,在首页点击“教师教育”进入网站。

  2、现场确认时间:

  春季现场确认时间: 4月26日—5月15日(有效工作日);

  秋季现场确认时间: 10月8日—10月20日(有效工作日)。

  3、申请认定受理材料时间

  春季受理材料时间:5月21日至6月1日(有效工作日);

  秋季受理材料时间:10月22日至11月2日(有效工作日)。

  具体安排见《2012年高校提交申请材料时间安排表》(附件2)。

  4、申请认定受理材料地点

  受理材料地点在省教育厅政务大厅(省教育厅办公大楼一楼)。受理时间原则上按照《2012年高校提交申请材料时间安排表》执行,届时按实际申报人数略作调整。

  二、认定范围及报送材料要求

  1、高校认定范围按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2009年9月8日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执行;

  2、申请人个人和各高校报送的材料按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2009年9月8日印发的《关于报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材料的要求》报送。

  三、工作要求:

  1、各高校有关部门要根据以上工作安排,制定出本校2012年全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计划和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方案。开展认定的高校要于3月30日前以书面形式将本校2012年(春、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计划(加盖部门公章)和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方案(加盖测试组织部门公章)报送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心(可通过邮局邮寄或EMS快递至中心,不接受传真和其他公司快递),以便提前在系统中做好开通网报的设置等相关准备工作。未按时间要求报送2012年(春、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计划的高校将被视为不开展认定工作,网报系统将不予以开通。

  2、各高校组织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和体检工作应于本校现场确认前完成,届时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根据各校的测试时间前往部分学校抽查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工作;

  3、各高校校名有变更的,也请于3月30日前将更名文件复印件报送我中心,以便更改系统设置的名称。

  4各高校在规定现场确认工作截止日期前,应预留出核对数据的时间。杜绝在最后一天突击使用系统以致无法完成现场确认工作的情况。

  5、各高校现场确认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程序进行操作,认真核对申请人信息(特别提示:“工作单位”须严格按所在学校校名全称填写,不得任意增加或减少其名称)。对申请人提供的符合认定条件的学历证书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lcx/)上能够查询。各校在报送材料时应提供申请人的学历查询结果。1990至2000年的成人学历在网上若不能查询,应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证明书。

  6、对遗失和毁损的证书需要补发和换发的,于秋季申请认定受理材料时间内一并受理。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规范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09]17号)文件要求,申请补发或换发教师资格证书者应提交以下材料:

  ⑴《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见附件3)原件二份;

  ⑵《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复印件一份;

  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一份。

  申请补发教师资格证书的,还需提交刊登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的、自刊登之日起已满一个月的证书遗失声明原件。

  申请换发教师资格证书的,还应向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交损毁证书,以归档备案。

  6、各高校现场确认工作人员应加强安全和责任意识,必须对申请人的数据和登录系统的安全性负责,杜绝出现将帐号、密码透露给申请人的现象。对有违规行为造成信息错误的,一经发现,将停止该校现场确认资格。

  各高校在认定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与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心联系。

  湖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三月九日


   >>学课在线网课试听.报名        >>学课在线智能题库.模拟做题       >>直播课程       >>录播课程

课程名称
课程免费试听
课程名称
课程免费试听
课程名称
课程免费试听
初级会计师

一级建造师

执业药师

中级会计师

二级建造师

护士资格证

注册会计师

一级造价工程师

健康管理师

经济师考试

监理工程师

考研辅导课

银行从业

安全工程师

自考课程

基金从业

一级消防工程师

心理咨询师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公共营养师

社会工作者

消防设施操作员

保育员

教师资格证

成人高考

育婴师

公务员培训

文职培训

英语四六级

计算机软考
养老护理员
税务师培训

房产经纪人
咨询工程师

其它课程>>



重要提醒!!内容中联系方式并非本站联系方式,报名咨询的学员请与下面最新联系方式联系我们咨询报名-以免损失!
>>长期招聘兼职招生代理人员,项目合作,团报优惠咨询,有意者请联系我们 >>咨询:13312524700(可加微信)。

昆明学历中心:◆咨询电话:0871-65385921、13312528471 赖老师、钱老师(微信报名:17787865775)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云南地州中心:◆咨询电话:0871-65385921、17787865775 冯老师、 王老师(微信报名:17787865775)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总部报名地址: ◆昆明市-五华区教场东路莲花财富中心10楼;网课试听:ke.xuekaocn.cn   点击这里立即咨询我们



地州分校:   大理分校   丽江分校   迪庆分校   怒江分校   红河分校   临沧分校   玉溪分校   文山分校   保山分校   德宏分校   昭通分校   普洱分校   版纳分校 【各地州学员请加老师微信咨询报名,电话(微信):133-1252-4700】;2021年云南省成人高考>>立即报名



职业技能考证:心理咨询师、健康管理师、茶艺师等更多>◆咨询电话:133 1252 4700(微信)点击这里咨询我们  

公考培训咨询:◆国考云南省考公务员/事业单位面授培训,咨询电话:133 1252 4700 (微信)点击这里立即咨询我们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学课在线网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仅代表原创者观点,其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学课在线网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由此产生的后果与学课在线网无关;如以上转载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QQ:1536696595,我们将会及时处理。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