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泛亚财税教育专修学院 文件
泛亚学院〔2014〕02-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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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泛亚财税教育专修学院关于开展2014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通知
各会计从业资格证持证人员及相关单位:
云南泛亚财税教育专修学院是云南省教育厅批准并直属管理的一所集财经会计类、管理类、工程类、教育类、医学类为一体的综合性成人高等学校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机构,学院也是云南省重要的财会人才培养基地,属民办非企业公益性教育机构。学院也是经省/市财政部门备案认可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机构。
为了配合各级财政部门做好2014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及注册登记(换证)工作,推进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培养高素质的会计队伍,根据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以及《云南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2014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继续教育内容及培训合格证书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发《云南省2014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计划》文件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拟定专题培训课程列表(详见附件一),各单位及会计人员可以根据自己情况,选择学习内容。
各位会计人员及相关单位可按财政部门要求,从课程列表中选择自己需要培训的内容参加培训,培训结束后由云南泛亚财税教育专修学院及财政部门(如:昆明市财政局)联合盖章颁发相应的《合格证》,是会计人员《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进行注册登记(换证)的必备材料之一。
二、继续教育对象及换证服务
凡在2014年4月30日前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含2010年、2012年连续两次未进行注册登记的持证人员),必须按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和《云南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规定接受继续教育学习。
参加培训学员取得《合格证》,符合换证条件的人员(备齐换证资料),由我院统一到财政部门办理注册登记及换证手续,办理流程(详见附件二)。
三、继续教育学习形式
我院主要开展面授培训。采用教师讲授、专题讲座与互动研讨相结合。
四、继续教育学时要求
根据《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和《云南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时间每年不得少于24小时。
五、继续教育培训师资
我院目前拥有60余位专兼职财经会计领域专家教授,均具备教师资格、副教授以上职称、注册会计师资格,是目前云南省会计培训机构中师资队伍最强大,培训体系最健全,管理制度最完善,服务体系最优质的财经会计类培训机构,授课教师简介(详见附件一)。
六、课程时间
即日起开始,为方便在昆工作的会计人员上课,我院分别开设周末单休班、周末双休班、晚班、集中面授班等。为方便企事业单位、机关及地/州市团体培训等会计人员,可由双方协商确定授课时间、地点、方式。
七、收费标准
24小时的学员,215元/人/期(包含讲义、资料、考试费用、合格证、办理注册登记及换证手续);48小时的学员315元人/期(包含讲义、资料、考试费用、合格证、办理注册登记及换证手续);团体培训的学员根据培训内容要求另行协商确定。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团体人员报名服务专线:0871-65385238
云南泛亚财税教育专修学院
二0一四年三月
附件一:
2014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财务/管理/制度培训)课程体系单
类别 |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课程体系 | 课程类型 | 研发团队 | 类别 | 高端财务管理序列课程 | 讲授 |
会计类
| 会计实操 | 专题讲座、实战训练
| 排名不分先后——
万云江、
| 财务管理类
| 财务报表解析 | 该部分课程为公开课,面向高端财务管理人才专题培训,我院配备北京、上海等全国知名专家教授,也配备云南省内行业知名专家进行讲授,经费另行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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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纳实操 | 中/高级财务管理 | |||||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 预算管理与内部控制 | |||||
所得税会计 | 财务管理课程——预算管控实务 | |||||
财务软件应用培训 | 企业实用财务管理 | |||||
| Excel在财务工作中的应用 | |||||
企业类
| 小企业会计准则讲解(衔接与应用) | 成本分析与成本控制 | ||||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 | 财务会计报告分析 | |||||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应用指引(系列讲解) | 战略管理在企业中的应用 | |||||
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 | 财务人员绩效考核 | |||||
新旧企业会计准则比较与衔接 | 量本利分析在产品决策中的运用 | |||||
企业融资实务与案例 | 税务管理与筹划 | |||||
税务类
| 纳税实操 | 中小企业融资策略与技巧 | ||||
办税操作实务 | 税务稽查与风险应对 | |||||
税收实务操作指南 | 房地产税务筹划 | |||||
营业税改增值税相关政策解读 | 成本设计与成本核算 | |||||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企业会计处理实务 | 非财务人员的财务管理 | |||||
税法改革及实务操作 | 财务分析与风险防范 | |||||
法规类
| 最新税收政策解读 | 企业经营决策分析与风险管理 | ||||
会计法 | 税收实务与纳税筹划 | |||||
云南省会计条例 | 特色类
特色类
| 商业伦理与会计职业道德培养 | 孙明山副教授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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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 | 国学经典中感悟会计职业道德 | |||||
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解读—财政部令73号 | 用兵家智慧解读财务欺诈 | |||||
新《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解读 | 企业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 | |||||
财务报表分析和解读 | ||||||
会计改革与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解读 | 公司治理探究 | 王文兵(聂宇轩)教授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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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 | 国际经济法案例分析 | |||||
公司境内外投融资实务及案例分析 | ||||||
行政事业单位(最新制度)
| 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规则解读与会计实务操作) | |||||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讲解 | 合伙企业及个人独资企业实务及法律法规串讲 | |||||
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讲解 | 社交礼仪与形象塑造 | 金子强教授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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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经理人的职业化塑造 | ||||||
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讲解(财政部72号) | 魅力沟通与语言艺术 | |||||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新旧衔接与会计实务操作 | 企业文化与人的建设 | |||||
恪守核心价值,提高干部素质 | ||||||
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讲解——规则解读与会计实务操作 | 现代社会与女性建设 | |||||
行政事业类
| 预算管理理论与实务 | 哲学与人生 | ||||
“小金库”治理与防范 | 社会压力与心理调适 | |||||
非税收收入管理 | 解放思想与云南文化 | |||||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 | 现代社会与人生规划 | |||||
宏观经济形势与政策 | 学习型社会与学习化生存 | |||||
公共财政知识 | 区域发展史——历史名域说昆明 | |||||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实务 | 党性修养与廉洁自律 | |||||
民间非盈利组织会计制度 | 现代婚姻的挑战与应对 | |||||
财务软件应用 | 财务风险防范——之财务法律风险; | 苏建明教授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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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会计制度 | 合同审查技巧; | |||||
医院会计制度(新旧衔接与运用讲解) | 企业法律风险管控; | |||||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新旧关衔接问题与会计实务操作讲解) | 劳动合同纠纷防范; | |||||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会计核算暂行办法 | 项目投资法律风险管控; | |||||
东盟投资的法律风险防范; | ||||||
新《中小学校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解读 | 侵权责任面面观 | |||||
新《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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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泛亚财税教育专修学院2014年继续教育培训课程安排表
日期 | 课程内容 | 学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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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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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信息 | 联 系 人 |
| 联系电话 |
| 其他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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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课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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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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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二:云南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与注册登记(2014年换证)流程
云南.昆明2014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与会计证注册登记(换证)指南
1.问:会计人员为什么要参加继续教育学习?
答: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是提高会计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更新知识,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实行定期的继续教育学习是会计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对会计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工作应当加强。”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规定,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的财会人员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学习不得少于24小时。
2.问: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由哪些部门管理?
答:根据《云南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财政厅负责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划和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各地、州、市财政部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开展;各地、州、市财政局负责本地区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组织管理工作。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按照属地原则执行。
3.问:会计人员如何登记继续教育学习情况?
答:根据《云南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行登记制度。会计人员按照要求接受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相关证明后,会计人员应持从业资格证书及相关证明向管辖区域的财政部门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财政部门凭通过备案的培训机构的成绩合格单或其认可的培训证明在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上予以登记。
4.问:在外省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习是否认可?
答: 不行。
根据《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会计人员,应该在证书颁发地区或所属地区参加继续教育学习 。
5.问:在哪里可以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
答:在财政部门备案的继续教育培训机构参加学习都认可。其中云南泛亚财税教育专修学院是省、市级财政部门备案认可的继续教育机构,联系电话:团体人员报名服务专线:0871—66019384,13312524700岗位责任人:高老师,联系地址:昆明市东风西路218号604(小西门苏宁电器604)
6.问:因为出差、生病、怀孕等原因耽误了参加继续教育怎么办?
答:因出差、生病、怀孕等原因或者其他不可抗因素,造成不能按时参加继续教育的,可以补学,补学的时间按规定不得少于24小时。
7.问: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加盖了“长期有效”章,是不是就可以不用参加继续教育了?
答:不是。
根据《云南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持证人员每年参加继续教育不得少于24小时。
8、问:我怎样联系继续教育机构?
答:下面是云南泛亚学院的联系方式。
9、参加继续教育需带哪些资料?
答:因为2014年云南省将换发新证书,2014年以前去得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将部换发新证书,同时老证书将作废,所以换发新证书需要提交《会计从业资格证》原件,小一寸彩色照片4张,身份证复印件及会计档案信息需要变更的信息证明材料。
10、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怎么培训?
答:为方便会计人员半工半读,分别开设周末单休班、周末双休班、晚班、集中面授班等。为方便企事业单位、机关及地/州市团体培训等会计人员,可由双方协商确定授课时间、地点、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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