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公证和鉴证法律制度
一、合同的公证
(一)、合同公证的概念和原则:合同公证,是指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双方的申请,依法对合同的真实性与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予以确认的一种法律制度。国家公证机关依照公民、法人的申请,对其法律行为或具有法律意义的文书、事实进行审查并证明其合法性与真实性的法律依据。我国的公证机关是公证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批准设立。
合同公证一般实行自愿公证原则。公证机关进行公证的依据是当事人的申请,这是自愿原则的主要体现。
在建设工程领域,除了证明合同本身的合法性与真实性外。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有时也需要进行公证。如承包人已经进场,但在开工前发包人违约而导致合同解除,承包人撤场前如果双方无法对赔偿达成一致,则可以对承包人已经进场的材料设备数量进行公证,即进行证据保全,为以后纠纷解决留下证据。
(二)合同的公证程序:1、当事人申请公证。2、公证员应当对合同进行全面审查,既要审查合同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也要审查当事人的身份和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能力。3、公证员对申请公证的合同,经过审查认为符合公证原则后,应当制作公证书发给当事人。
对于追偿债款、物品的债权文书.经公证处公证后,该文书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一方当事人不按文书规定履行时,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二、合同的鉴证
(一)合同鉴证的概念和原则:合同鉴证是指合同管理机关根据当事人双方的申请对其所签订的合同进行审查证明其真实性和合法性.并督促当事人双方认真履行的法律制度。我国的合同鉴证实行的是自愿原则,合同鉴证根据双方当事人的申请办理。
(二)合同鉴证的管辖和鉴证审查的内容:合同鉴证应当审查以下主要内容: (1)不真实、不合法的合同; (2)有足以影响合同效力的缺陷且当事人拒绝更正的; (3)当事人提供的申请材料不齐全,经告知补正而没有补正的; (4)不能即时鉴证,而当事人又不能等待的;(5)其他依法不能鉴证的。
(三)合同鉴证的作用:(1)经过鉴证审查,可以使合同的内容符合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有利于纠正违法合同;(2)经过鉴证审查,可以使合同的内容更加完备。预防和减少合同纠纷;(3)经过鉴证审查,便于合同管理机关了解情况,督促当事人认真履行合同,提高履约率。
三、合同公证与鉴证的相同点与区别
(一)合同公证与鉴证的相同点:合同公证与鉴证,除另有规定外.①都实行自愿申请原则;②合同鉴证与公证的内容和范围相同;③合同鉴证与公证的目的都是为了证明合同的合法性与真实性。
(二)合同公证与鉴证的区别
1.合同公证与鉴证的性质不同:①合同鉴证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据《合同鉴证办法》行使的行政管理行为。而②合同公证则是司法行政管理机关领导下的公证机关依据《公证暂行条例》行使公证权所作出的司法行政行为。
2合同公证与鉴证的效力不同:经过公证的合同其法律效力高于经过鉴证的合同。经过公证的法律行为、法律文书和事实,人民法院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公证证明的以外。对于追偿债款、物品的债权文书,经过公证后,该文书还有强制执行的效力。而经过鉴证的合同则没有这样的效力.在诉讼中仍需要对合同进行质证,人民法院应当辨别真伪,审查确定其效力。
编辑推荐:
重要提醒!!内容中联系方式并非本站联系方式,报名咨询的学员请与下面最新联系方式联系我们咨询报名-以免损失!
>>长期招聘兼职招生代理人员,项目合作,团报优惠咨询,有意者请联系我们 >>咨询:13312524700(可加微信)。
云南地州中心:◆咨询电话:0871-65385921、17787865775 冯老师、 王老师(微信报名:17787865775)
总部报名地址: ◆昆明市-五华区教场东路莲花财富中心10楼;网课试听:ke.xuekaocn.cn
地州分校: 大理分校 丽江分校 迪庆分校 怒江分校 红河分校 临沧分校 玉溪分校 文山分校 保山分校 德宏分校 昭通分校 普洱分校 版纳分校 【各地州学员请加老师微信咨询报名,电话(微信):133-1252-4700】;【2021年云南省成人高考>>立即报名】
职业技能考证:心理咨询师、健康管理师、茶艺师等更多>◆咨询电话:133 1252 4700(微信)
公考培训咨询:◆国考云南省考公务员/事业单位面授培训,咨询电话:133 1252 4700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