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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云南曲靖会泽县环境保护局遴选参公人员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会泽县环境保护局2017年公开遴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及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按照《中共会泽县委办公室 会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中共曲靖市委办公室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会办通〔2017〕63号)和《曲靖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会办通〔2017〕64号)文件精神,经会泽县环境保护局党组研究,报请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领导小组同意,决定开展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工作。为确保遴选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方案。

 

一、遴选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原则。

 

二、遴选范围和人数

 

(一)遴选范围:全县党政群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符合遴选条件的人员(科员)及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中符合遴选条件的人员。

 

(二)遴选人数:会泽县环境监察大队环境监察岗位3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会泽县环保局下属事业单位会泽县环境监测站专业技术岗位2名(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职位简介:政治素质较好,热爱环境监察、监测工作,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较强的文字处理能力和化学化验操作能力,能熟练使用电脑等现代化办公设备。

 

三、遴选条件

 

(一)报名参加公开遴选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对党忠诚、个人干净、勇于担当、群众公认,学习能力和工作能力较强,熟悉计算机应用及操作。

 

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3.年龄在38周岁以下(1979年12月28日以后出生)。

 

4.报考会泽县环境监察大队综合岗位要求在编在职且已完成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登记的人员,具有3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工作经历,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所学专业要求与环境及自然保护、法学等专业相近;报考会泽县环保局下属事业单位会泽县环境监测站综合业务岗位要求在编在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具有3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且历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所学专业与环境及自然保护、化学、财政税务等专业相近。

 

5.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6.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处理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

 

5.尚在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7.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

 

四、遴选程序

 

遴选工作在县环保局党组的领导下,由县环保局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经历业绩评价、体检、考察、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免收报名费。

 

2.报名时间:2018年1月8日至1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报名。

 

3.报名地点:会泽县环境保护局办公室(地址:会泽县通宝路744号 政务中心5楼会泽县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4.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其中,所有复印件须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合”并加盖单位公章。

 

(1)报考参公管理事业单位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2017年会泽县环境保护局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附件2,请报考人员自行下载打印);

 

②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③《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1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④个人近期免冠正面半寸彩照3张(其中2张贴报名资格审查表,1张贴准考证);

 

⑤会泽县环境保护局2017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4,请报考人员自行下载打印);

 

⑥历年公务员或参公管理人员年度考核情况证明(由单位主管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

 

(2)报考事业单位的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2017年会泽县环境保护局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附件2,请报考人员自行下载打印);

 

②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③个人近期免冠正面半寸彩照3张(其中2张贴报名资格审查表上,1张贴准考证);

 

⑤会泽县环境保护局2017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4,请报考人员自行下载打印);

 

⑤历年事业单位年度考核情况证明(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

 

⑥考试遴选计划表中岗位要求需资格证书的,必须出具资格证书;其他要求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

 

5.资格审查: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与拟遴选人数须达到3:1的比例方可开考,如有岗位达不到规定比例,遴选计划为1人的,取消遴选计划;遴选计划在2人及以上的,将缩减遴选计划以达到开考比例,缩减后仍达不到3:1的,则取消该遴选计划。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在会泽县人民政府电子政务门户网(http://www.hz.yn.gov.cn)公告。

 

(二)笔试

 

1.笔试方式: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业务素质能力等综合素质。

 

2.笔试时间:待定,具体时间、地点在会泽县人民政府电子政务门户网(http://www.hz.yn.gov.cn)公告。

 

3.笔试前两天由考生本人携带有效证件到会泽县环境保护局办公室领取笔试准考证(地址:会泽县通宝路744号 政务中心5楼会泽县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4.笔试成绩公告: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笔试结束后10天内,在会泽县人民政府电子政务门户网(http://www.hz.yn.gov.cn)公告。同时,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面试地点。

 

(三)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不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按照与拟遴选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若出现报考人员放弃或不符合遴选条件等影响面试比例的情形,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一次递补。无递补人员或报考人员临时放弃面试资格的,按实际进入面试人员开展面试。面试进行现场录音录像,保存至遴选工作结束。

 

1.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时间为30分钟。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2.面试时间:待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当场宣布,考生签字确认。面试结束后,在会泽县人民政府电子政务门户网(http://www.hz.yn.gov.cn)公告。

 

面试时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原件,并于面试前30分钟进入候考室。

 

(四)经历业绩评价

 

主要评价报考人员学习和工作经历、工作实绩、奖励情况、职位匹配程度等。根据笔试、面试成绩之和(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按遴选人数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经历业绩评价人选,如出现人数不足影响经历业绩评价比例的情形,根据笔试、面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一次递补,无符合条件递补人员等额进行经历业绩评价。经历业绩评价分值详见《会泽县环境保护局2017年公开遴选会泽县环境监察大队综合岗位经历业绩评价表》(附件5)。

 

进入经历业绩评价的人员要向县环保局办公室提供《经历业绩评价量化指标》(附件5)评分标准的有关证明材料,并提交1份从参加工作以来的经历业绩报告(附电子文档),经历业绩报告要求1500字左右。工作经历业绩报告的具体要求:①应注重写实,主要包括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工作成效等。②凡属参与完成或与其他同志共同完成的业绩,应写明自己在其中所处的位置或发挥了何种作用。③简要介绍个人的历年年度考核、表彰奖励和思想政治表现情况。④结合工作经历,简要进行自我评价。工作经历业绩报告须经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经历业绩评价工作由5人以上专家组成的经历业绩评价小组负责。经历业绩评价成绩满分100分,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在会泽县人民政府电子政务门户网(http://www.hz.yn.gov.cn)公告。

 

(五)体检和考察

 

经历业绩评价结束后,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拟遴选人数1:2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如遇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面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后续遴选程序;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后续遴选程序。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经历业绩评价成绩×20%(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弃权。

 

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县环保局党组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人选出现自动弃权者,从进入的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并对递补人员进行经历业绩评价。

 

进入面试、经历业绩评价、体检和考察环节的人员放弃的,需于该环节开始前5天向会泽县环境保护局办公室提交自动弃权书面申请。未按要求提交放弃申请的,将报县级公务员和人事主管部门备案。

 

(六)决定拟遴选人员

 

根据考察、体检情况,由县环保局党组决定遴选人员。

 

(七)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对拟遴选人员,在会泽县人民政府电子政务门户网(http://www.hz.yn.gov.cn)公告,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遴选的,按程序办理遴选手续;对反映有影响遴选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遴选;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遴选,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遴选。

 

五、组织领导

 

为保证本次公开遴选工作顺利进行,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其余班子领导为成员的会泽县环境保护局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局办公室,由副局长蔡荣德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工作人员由董仕萍、尹国松、孙丽华组成。

 

六、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考试遴选人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构和社会的监督,会泽县纪检监察部门对遴选过程进行全程监督,确保遴选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领导小组成员及工作人员要严守工作纪律,遵守保密原则,若发现乱作为行为,一经查实,绝不姑息,根据相关管理规定追究相应责任人责任。

 

(三)从事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考察等组织工作的人员,报考人员与有人事部门下发规定中所列亲属关系的,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公务回避。

 

(四)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录上述公布的网站了解公开考试遴选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负责。

 

(五)对填报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证件、证明材料报名的考生,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在公开考试遴选的任何阶段均可由考试遴选主管机关取消报名资格、考试资格或遴选资格,5年内禁止参加会泽县范围内的遴选考试。涉及伪、变造证件、证明材料、印章的人员,交由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对其进行相应处罚。

 

(六)对自愿放弃体检、考察、拟遴选资格而未按规定及时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放弃考察、遴选的书面申请和情况说明的考生,5年内禁止参加会泽县范围内的遴选考试。

 

(七)对考试作弊或找人替考的考生,将按禁考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会泽县纪检监察部门对整个公开遴选工作进行监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规定的管理权限及时处理。整个公开遴选考试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的监督。

 

本方案由会泽县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会泽县环境保护局 0874-5685670

 

监督电话:会泽县纪委派出第四纪工委 0874-5687836

 

附件

 

1:会泽县环境保护局2017年参公事业单位、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计划表

 

2:2017年会泽县环境保护局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

 

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会泽县环境保护局2017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

 

5:会泽县环境保护局2017年公开遴选会泽县环境监察大队综合岗位经历业绩评价表

 

6:云南省2017年度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指导目录

 

会泽县环境保护局

 

2017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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