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卷烟的生产和销售业务,2019年10月有关经营情况如下:
(1)甲公司向农民收购烟叶支付不含税价款80000元,价外补贴8000元。
(2)委托乙公司将收购的烟叶加工成烟丝,支付不含税加工费31200元,乙公司同类同数量的烟丝不含税价格是200000元,甲公司收回后作为库存加工卷烟。
已知,增值税税率为13%,烟丝的消费税税率为20%。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1.甲公司向农民收购烟叶应交烟叶税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甲公司是纳税人,应交烟叶税=(80000+8000)×20%=17600(元)
B.甲公司是纳税人,应交烟叶税=80000×20%=16000(元)
C.销售烟叶的农民是纳税人,应交烟叶税=(80000+8000)×20%=17600(元)
D.销售烟叶的农民是纳税人,应交烟叶税=80000×20%=16000(元)
【答案】A
【解析】烟叶税的纳税人为在我国境内收购烟叶的单位(甲公司),应缴纳烟叶税=(烟叶收购价款+价外补贴)×20%。
2.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加工烟丝应交增值税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甲公司是纳税人,应交增值税=31200×13%=4056(元)
B.甲公司是纳税人,应交增值税=200000×13%=26000(元)
C.乙公司是纳税人,应交增值税=31200×13%=4056(元)
D.乙公司是纳税人,应交增值税=200000×13%=26000(元)
【答案】C
【解析】乙公司向甲公司销售加工劳务,乙公司是增值税的纳税人,应缴纳增值税=不含增值税的加工费×增值税税率。
3.有关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加工烟丝应交消费税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由甲公司收回烟丝后自行缴纳消费税
B.在乙公司向甲公司交付烟丝时代收代缴消费税
C.甲公司收回的烟丝用于连续生产卷烟,委托加工时所纳消费税税款准予全部在当期销售卷烟的应纳消费税税额中扣除
D.甲公司收回的烟丝用于连续生产卷烟,委托加工时所纳消费税税款准予按当期生产领用数量在当期销售卷烟的应纳消费税税额中扣除
【答案】BD
【解析】(1)选项AB: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受托方为个人外,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消费税;(2)选项CD: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烟丝为原料连续生产卷烟,在计算当期销售卷烟的应纳消费税税额时,准予按当期生产领用数量计算扣除委托加工收回的烟丝已纳消费税税款。
4.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加工烟丝应交消费税的下列计算中,正确的是()。
A.80000×30%
B.(80000+8000)×30%
C.(80000+8000+31200)×30%
D.200000×30%
【答案】D
【解析】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在本题中,“乙公司同类同数量的烟丝不含税价格是200000元”,直接以乙公司同类同数量的烟丝不含税价格计税即可。
甲公司为居民企业,2014年有关收支情况如下:
(1)取得销售货物收入4300万元、理财产品收益30万元、从其直接投资的未上市居民企业分回股息收益270万元、出售闲置厂房收入400万元。
(2)按规定提取的折旧费用180万元,其中已投入使用的机器设备折旧费50万元、已投入使用的运输设备折旧费40万元、未投入使用的厂房折旧费80万元、未投入使用的机械设备折旧费10万元。
(3)发生业务招待费30万元、公益性捐赠支出50万元。
(4)全年实现会计利润600万元。
已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业务招待费支出按其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公益性捐赠支出不得超过年度利润总额的12%。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1.甲公司下列收入中,应计入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是()。
A.出售厂房收入400万元
B.理财产品收益30万元
C.股息收益270万元
D.销售货物收入4300万元
【答案】ABD
【解析】选项ABCD均应计入“收入总额”,其中选项ABD属于“应税收入”,选项C属于“免税收入”。
2.甲公司的下列折旧费用中,在计算2014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是( )。
A.已投入使用的运输设备折旧费40万元
B.未投入使用的机械设备折旧费10万元
C.已投入使用的机器设备折旧费50万元
D.未投入使用的厂房折旧费80万元
【答案】ACD
【解析】选项BD: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不得计算折旧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3.甲公司在计算2014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业务招待费是()万元。
A.23.5
B.21.5
C.30
D.18
【答案】D
【解析】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1=30×60%=18(万元),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2=4300×5‰=21.5(万元),税前准予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为18万元。
4.甲公司在计算2014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公益性捐赠支出是()万元。
A.78
B.66
C.72
D.50
【答案】D
【解析】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限额=600×12%=72(万元),实际发生额(50万元)未超过扣除限额,2014年度税前准予扣除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为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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