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点】会计档案的销毁(★★★)
1、会计档案的鉴定
2、不得销毁的会计档案
3、会计档案的销毁程序
【例题·判断题】会计档案销毁之后,监销人应该在销毁清册上签名和盖章。( )(2018年)
【答案】×
【解析】监销人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名或者盖章。
【例题·单选题】根据会计法律制度的规定,会计档案的鉴定工作应由( )牵头组织进行。(2019年)
A、单位档案管理机构
B、单位会计管理机构
C、单位审计机构
D、单位纪检监察机构
【答案】A
【例题·单选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尚不构成犯罪的,会计人员( )内不得从事会计工作。
A.5年
B.10年
C.15年
D.20年
【答案】A
【解析】涉案会计人员5年内不得从事会计工作的情形:(1)违反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情节严重的;(2)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尚不构成犯罪的;(3)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尚不构成犯罪的。
【例题·多选题】根据会计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属于违法行为的有( )。(2018年)
A.指使会计人员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
B.变造会计账簿
C.隐匿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
D.拒绝接收金额记载错误的原始凭证
【答案】ABC
【解析】选项D: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
【例题·判断题】因故意销毁会计凭证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会计人员,不得再从事会计工作。( )。
【答案】√
【解析】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再从事会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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