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报考事项
报考人员应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对采取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严肃处理。
所有报名参加考试人员,在报名前应登录湖北省财政厅公众网(http://czt.hubei.gov.cn/,下同),在“湖北会计之窗”的“会计人员信息管理”栏目中完成信息采集或信息变更后方可进行报名。
(一)报考地点
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按照就近方便原则在内地报名;有工作单位的,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为在校学生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
所有报名参加考试人员,均在其报名所在地参加考试。
(二)报名时间
(1)初、高级资格考试报名及缴费时间从2023年2月14日至28日,考试报名统一在2月28日12∶00截止,缴费统一在2月28日18∶00截止。
(2)中级资格考试报名及缴费时间从2023年6月26日至7月10日,考试报名统一在7月10日12∶00截止,缴费统一在7月10日18∶00截止。
(三)网报程序
1.报名准备。报考人员应提前准备好数字登记照片,照片文件格式、大小等应符合报名系统要求。照片应为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白底证件数字照,照片必须清晰完整。照片需显示双肩、双耳、双眉,不得佩戴首饰,不得上传全身照、风景照、生活照、艺术照、侧面照、不规则手机照等。
报名时使用的照片,用于制作准考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报考人员须准备标准证件数字照片(白色背景,JPG格式,大于10KB,像素大于等于295413),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按照规定要求,对报名照片格式进行预处理,通过审核后再进行上传,以免影响后续报名操作。
2.登录网站。报考人员在计算机上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了解报名程序及注意事项,对照报名条件,确认本人符合报考条件后,进入“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报名系统。
3.填报信息。考生本人按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先完成用户注册,用户注册时应认真、如实填写每项信息并仔细核对,按系统要求上传准备好的数字照片,设置登录密码,并牢记用户名和登录密码;完成用户注册后,考生通过点击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右上方的登录链接,进入登录页面,根据提示输入用户名、密码以及验证码,点击“登录”按钮进入系统首页,按系统提示完成报名。在岗在职报考人员应按工作单位所在地、在校学生按学籍所在地,其他人员按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选择报考的市(州)县(区)。
报考中级资格考试人员在完成报名后,须打印“考生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报名时间截止后,将无法打印。
4.资格审核。
(1)初、高级资格考试审核:我省2023年度初、高级资格考试报名期间不集中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考试成绩公布后,考试成绩合格考生持考试成绩单、身份证和毕业证书原件到报名时选定的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核,通过后领取证书。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将取消成绩并不予发证。
(2)中级资格考试审核:我省2023年度中级资格考试实行考前审核,以“湖北省会计人员管理系统”中已审核确认的信息为准。考生在报名成功后,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信息表至报名注册时选定的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核,信息表和“湖北省会计人员管理系统”采集的个人信息一致时审核通过。
5.网上缴费。
(1)初、高级资格考试网上缴费:考生报名成功后,可通过中国银联所支持的银行卡进行网上支付,及时缴纳报名费。
(2)中级资格考试网上缴费:考生报考资格审核通过后,可通过中国银联所支持的银行卡进行网上支付,及时缴纳报名费。
网上缴费时请慎重操作,勿重复缴费。
6.准考证打印。
(1)初、高级资格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报考人员应于2023年4月28日至5月8日期间,登录财政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打印准考证。错过上述时段的,请于5月11日14∶00后上网进行补打。
(2)中级资格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报考人员应于2023年8月26日至9月5日期间,登录财政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打印准考证。错过上述时段的,请于9月7日14∶00后上网进行补打。
报考人员应注意及时打印准考证,以免错过考试。准考证应采用激光打印机打印,照片、姓名、准考证号、身份证号等要素须清晰无误。
(四)注意事项
考试报名前,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相关文件要求,慎重报考,缴费确认后,不办理退考;不得以他人身份进行报名,否则由此引起的纠纷,由报考人员承担全部责任;不能同时使用新、旧两个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如因报名信息填报错误和上传照片的质量影响考试、成绩及证书的,会计考试管理机构不承担相关责任;登录网页提交报名信息、缴纳报名费并得到“报名已确认”信息时,方为报名成功;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确认及完成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届时将不能参加考试;报名确认及缴费成功后,考生所填写的信息将不能在网上自行修改。
六、咨询方式
天门考区咨询电话0728-8611653、0728-8611654。
会计人员可加入“天门市会计人员平台”QQ群(群号753768503)进行相关政策咨询。
七、考试要求
(一)考生必须持有效身份证和从网上报名系统中打印的纸质准考证,严格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考场和其他要求参加考试,不得自行修改准考证上的任何信息,不得擅自变更准考证的字体、式样、相片等,准考证正面、背面不得载有任何其他信息。
(二)考试中出现断网、断电、服务器中断等故障,导致考试不能正常进行的,如在短时间内恢复的,可以继续考试,考试系统自动延长考试时间;如不能继续考试的,考生应服从考试工作人员安排,另行安排时间继续考试。考试过程中出现考试机器黑屏、蓝屏、延时、短暂断网等情况,且及时向考试工作人员示意并认可的,可以向考试工作人员提出延时申请,考试结束后不再受理上述事宜。考试过程中,因考生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允许坐错位置或不当操作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
(三)根据国家《刑法》和2019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在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代考、组织考试作弊等犯罪的将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罚金。请考生务必遵章守纪,诚信参考。考生如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请向所在地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提供准确通信地址和联系方式,以寄送《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决定书》。
八、证书领取
(一)初级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凭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打印的考试合格成绩单、本人身份证和毕业证书,按报名地所属市州财政部门官网公布证书领取日期后,到报名地财政部门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完成审核后领取证书。
(二)中级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凭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打印的考试合格成绩单和本人身份证,按报名地所属市州财政部门官网公布的证书领取日期,到报名地财政部门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领取证书。
2022年12月30日
来源:http://www.tianmen.gov.cn/zwgk/bmhxzxxgkml/bm/sczj/zfxxgk/fdzdgknr/gzdt/202212/t20221230_447102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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