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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财经法规第三章重点考点税收概述

税收概述 

(一)税收的概念与分类 
1.税收的概念与作用 
   税收是国家为了满足一般的社会共同需要.凭借政治的权力,按照国家法律规定的标准.强制地、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分配形式。 
税收的作用包括: 
   (1)税收是国家组织财政收入的主要形式和工具; 
   (2)税收是国家调控经济运行的重要手段; 
   (3)税收具有维护国家政权的作用; 
   (4)税收是国际经济交往中维护国家利益的可靠保证。 
2.税收的特征 
   (1)强制性 
   (2)无偿性——国家取得税收收入既不需偿还,也不需对纳税人付出任何对价。 
      【提示】税收的无偿性是税收“三性”的核心。 
   (3)同定性一一包括时间上的连续性和征收比例的固定性。 
3.税收的分类 
表3—1 税收的分类

 

 

【例题l·单选题】下列各项中,不属于流转税的是( )。 
A.增值税 
B.消费税 
C.营业税 
D.个人所得税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税种的分类。我国现行的流转税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等。选项D.个人所得税属于所得税,不属于流转税。 
【例题2·多选题】在我国现行的下列税种中,属于行为税类的有( )。 
A.营业税 
B.房产税 
C.车辆购置税 
D.印花税 
【答案】CD
【解析】本题考核行为税包括的税种。选项A.营业税属于流转税,选项B,房产税属于财产税。 
(二)税法及其构成要素 
1.税法的概念 
   税法是指税收法律制度,是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纳税方面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税法的分类 
   税法通常有以下几种主要分类。如图3.1所示。 
【例题3·多选题】根据税法的功能作用的不同,可以将税法分为( )。 
A.税收实体法 
B.税收法律 
C.税收程序法 
D.税收行政法规 
【答案】AC

 
图3.1税法的分类 
  【解析】本题考核税法的分类。根据税法的功能作用的不同,可以将税法分为税收实体法和税收程序法。 
3.税法的构成要素 
表3-2 税法的构成要素

 

 

  【提示】区分起征点和免征额,不达起征点和免征额时都不交税,但是一旦达到起征点是全额征税,超过免征额是只对超过部分征税。 
  【例题4·判断题】起征点是指税法规定的计税依据应当征税的数额起点。计税依据数额达不到起征点的不征税,达到起征点的,则对超过起征点的部分征税。( )  
【答案】× 
  【解析】起征点是指税法规定的计税依据应当征税的数额起点。计税依据数额达不到起征点的不征税,达到起征点的,则对全部数额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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