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税种
(一)增值税
1.增值税的概念与分类
(1)概念
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提示】货物,是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
(2)分类
按照外购固定资产处理方式的不同,可将增值税划分为生产型增值税、收入型增值税和消费型增值税三种类型。
生产型增值税——不允许纳税人在计算增值税时扣除外购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
收入型增值税——允许纳税人在计算增值税时,将外购固定资产折旧部分扣除。
消费型增值税——允许纳税人在计算增值税时,将外购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一次性全部扣除。
我国从2009年1月1日起全面实行消费型增值税。
【提示】我国自1979年开始试行增值税,进行了四次改革。1984年第一次改革。属于增值税的过渡阶段。1993年第二次改革。属于增值税的规范阶段。2009年第三次改革.属于增值税的转型阶段。2012年起的第四次改革.属于增值税“营改增”阶段。自2013年8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交通运输业(除铁路运输外)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自2014年1月起.“营改增”试点扩大到铁路运输和邮政服务业。
【例题5·单选题】增值税是对从事销售或者进口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
务.或者提供应税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取得的( )为计税依据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A.销售额
B.营业额
C.增值额
D.收入额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增值税的概念。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2.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1)征税范围的基本规定
①销售或者进口的货物
②提供的加丁、修理修配劳务
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是指有偿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但单位或个体经营者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雇主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不包括在内。
③提供的应税服务
提供应税劳务是指有偿提供应税服务.但不包括非营业活动中提供的应税服务。
【例题6·多选题】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增值税征收范
围的有( )。
A.进口货物
B.出售自建房屋
C.修理汽车
D.服装加工劳务
【答案】ACD
【解析】本题考核增值税的征税范围。选项B,房屋属于不动产.销售不动产应当征收营业税。
【例题7·判断题】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包括销售或者进口货物.这里的货物是有
形动产。不包括气体等在内。( )
【答案】×
【解析】货物.是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
(2)应税服务的具体内容
交通运输业:包括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和管道运输服务。
邮政业:包括邮政普通服务、邮政特殊服务和其他邮政服务。邮政储蓄业务按照金融、保险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部分现代服务业: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
(3)征收范围的特殊规定
①视同销售货物
单位或个体经营者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销售代销货物;
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工商户;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个人。
【提示】上述的“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是指企业内部设置的供职工使用的食堂、浴室、理发室、宿舍、幼儿园等福利设施及设备、物品等,或者以福利、奖励、津贴等形式发放给职工个人的物品。
②视同提供应税服务
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但以公益活动为目的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③混合销售
是指“一项”销售行为既涉及营业税应税项目,又涉及增值税应税项目。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视为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缴纳营业税,不缴纳增值税。
④兼营非应税劳务
经营范围既包括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又包括提供非应税劳务。应分别核算销售额和营业额,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
兼营非应税劳务是指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与提供非应税劳务不同时发生在同一购买者身上,也不发生在同一项销售行为中。
⑤混业经营
是指兼有不同的税率或者征收率的情况下,应分别核算销售额,不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或者征收率。
【例题8·判断题】为了某项公益活动。甲公司向其提供了运输服务,该项行为属于增值税应税服务。( )
【答案】×
【解析】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视同提供应税服务,但以公益活动为目的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3.增值税的纳税人
增值税纳税人是指税法规定负有缴纳增值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按照经营规模的大小和会计核算健全与否等标准.增值税纳税入可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下列纳税人不属于一般纳税人:
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除个体经营者以外的其他个人;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非企业性单位;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不经常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的企业。
【提示】“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是指纳税人的年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占年应税销售额的比重在50%以上。特殊规定有以下几条:
(1)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2)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3)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成为一般纳税人。
(4)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纳税人一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再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例题9·多选题】按照现行规定,下列纳税人可以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有( )。
A.年不含税销售额在120万元以上的从事货物生产的纳税人
B.年不含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会计核算制度不健全的从事货物零售的纳税人
C.年不含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上的从事货物批发的纳税人
D.年不含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会计核算制度健全的从事货物生产的纳税人
【答案】ACD
【解析】本题考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
4.增值税的扣缴义务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以下简称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代理人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接受方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
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扣缴义务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应扣缴税额:
应扣缴税额=接受方支付的价款÷(1+税率)×税率
5.增值税税率
6.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般纳税人当期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1)销项税额
销项税额=不含税销售额×适用税率
(2)销售额
销售额=全部价款十价外费用=含税销售额÷(1+适用税率)价外费用包括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价外费用不包括下列项目:
①向购买方收取的销项税额。
②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③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代垫运费:承运部门的运费发票开具给购货方的;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货方的。
④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由国务院或者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国务院或者 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所收款 项全额上缴财政。
⑤销售货物的同时***保险等而向购买方收取的保险费,以及向购买方收取的代购买方缴纳的车辆购置税、车辆牌照费。
【提示】含税销售额的换算:
不舍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增值税率)
【例题l0·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应计入增值税应税销售额的有( )。
A.向购买者收取的包装物租金
B.向购买者收取的销项税额
C.因销售货物向购买者收取的手续费
D.因销售货物向购买者收取的代收款项
【答案】ACD
【解析】本题考核销售额包含的内容。增值税是价外税,销售额不包括向购买方收取的销项税额。
(3)进项税额
除税法规定不得抵扣的项目外,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主要有:
①从销售方或者提供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
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下同)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②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③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l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计算公式为:
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④接受境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应税服务,从税务机关或者境内代理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缴款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7.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
执行简易征收办法。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征收率3%
应纳税额一销售额×征收率(3%)
【例题ll·单选题】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3年8月销售货物的销售额为300万元(不含增值税),外购货物的准予扣除的进项税额为25万元。销售的货物适用17%的增值税税率,甲企业8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为( )万元。
A.76
B.25
C.26
D.5l
【答案】c
【解析】当期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300×17%=51(万元)
当期进项税额=25(万元)
应纳税额一当期销项税额一当期进项税额=51-25=26(万元)。
8.增值税的征收管理
(1)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
【提示】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义务发生的当天。
【例题l2·判断题】增值税纳税人销售应税劳务,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额或取得索取销售额的凭据的当天。( )
【答案】√
【解析】本题考核增值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2)纳税期限
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l5日、l个月或者l个季度。以1个月或者l个季度为一期纳税的,白期满之日起l5日内申报纳税;以l日、3日、5日、l0日、l5日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次月1~l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纳税人进口货物,应当自海关填发税款缴纳凭证之日起15日内缴纳税款。
(3)纳税地点
①固定业户——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构申报纳税。总分机构不在同一县市:一般分别申报纳税,经批准也可由总机构 汇总申报纳税。
外出经营:应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外管证)
有外管证…机构所在地申报纳税
无外管证一一外出经营地申报纳税
【提示】未在外出经营地申报纳税由“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
②非固定业户——向销售地或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③进口货物一~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
④扣缴义务人一一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申报缴纳其扣缴的税款。
(二)营业税
1.营业税的概念
营业税是指对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取得的营业额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2.营业税的纳税人与扣缴义务人
在中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纳税人。
【提示】加工和修理修配劳务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不属于营业税的应税劳务。单位或个体经营者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雇主提供的劳务,也不属于营业税的应税劳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受让方或者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
3.营业税的税目与税率
营业税设有9个税目,分别是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
2014年1月1日起,交通运输业已全部纳入“营改增”范围。营业税的税率具体规定:
(1)建筑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税率为3%;
(2)金融保险业、服务业、销售不动产、转让无形资产,税率为5%;
(3)娱乐业执行5%~20%的幅度税率。
【提示】台球、高尔夫球、保龄球场属于娱乐业不属于文化体育业。
【例题13·多选题】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的有( )。
A.保险业
B.修理业
C.服务业
D.建筑业
【答案】ACD
【解析】本题考核营业税征收范围。加工、修理修配业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
4.营业税应纳税额
营业税的计税依据是营业额,营业额是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价外费用包括向对方收取的手续费、基金、集资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营业税应纳税额=营业额×税率
(1)纳税人的营业额计算缴纳营业税后因发生退款减除营业额的,应当退还已缴纳营业税税款或者从纳税人以后的应缴纳营业税 税额中减除。
(2)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若将价款与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注明的,以扣除后的价款为营业额;若将折扣额另开发票的,不得 从营业额中扣除。
(3)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或者视同发生应税行为而无营业额的, 按下列顺序确定其营业额:
①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发生同类应税行为的平均价格核定;
②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发生同类应税行为的平均价格核定;
③按下列公式核定:
营业额=营业成本或者工程成本×(1+成本利润率)÷(1-营业税税率)
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确定。
【例题l4·单选题】某娱乐城10月份取得门票收入l2万元,包场收入24万元,点歌费4万元,烟酒、饮料费收入36万元。该企业适用营业税税率为l0%,当月应缴纳的营业税税额为( )万元。
A.5.6
B.4
C.7.6
D.5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营业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娱乐业的营业额为经营娱乐业向顾客收取的各项费用,包括门票收入、台位费、点 歌费、烟酒和饮料收费及经营娱乐业的其他各项收费。应缴纳的营业税=(12+24+4+36)x10%一7.6(万元)。
5.营业税征收管理
(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营业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当天。
【提示】纳税人将不动产或者土地使用权无偿赠与他人,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不动产所有权或者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当天。
(2)纳税期限
营业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5日、l0日、l5日、l个月或者l个季度,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l个季度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l5日内申报纳税。以5日、l0日或者l5日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l~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3)纳税地点
营业税实行属地征收管理。营业税的纳税地点是根据纳税人的情况和便于征收管理的原则确定的。
①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但建筑业劳务应向应税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②纳税人转让无形资产,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但是,纳税人转让、出租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土地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③纳税人销售、出租不动产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例题15·判断题】营业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当天。( )
【答案】√
【解析】本题考核营业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三)消费税
1.消费税的概念
消费税是指对特定的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在特定的环节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2.消费税的征税范围
(1)生产应税消费品
生产应税消费品在生产销售环节征税。
(2)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或其他情形的一律不能视同加工应税消费品。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受托方为个人外,由受托方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委托个人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委托方收回后缴纳消费税。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委托方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所纳税款准予按规定抵扣。
委托方将收回的应税消费品“直接出售”,不再缴纳消费税。
【提示】所谓“直接出售”是指以“不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委托方以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不属于直接出售,需按照规定申报缴纳消费税,在计税时准予扣除受托方已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3)进口应税消费品
单位和个人进口应税消费品,于报关进口时由海关代征消费税。
(4)批发、零售应税消费品
自1995年1月1日起,金银首饰消费税由生产销售环节征收改为零售环节征收。
【提示】批发销售卷烟是单一环节纳税的例外情况。烟草批发企业将卷烟销售给“零售单位”的,要再征一道5%的从价税。
3.消费税的纳税人
消费税的纳税人,是指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国务院确定的销售《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其他单位和个人。
4.消费税的税目与税率
(1)消费税税目共l4个。即烟、酒与酒精、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及焰火、成品油、汽车轮胎、小汽车、摩托车、 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
(2)消费税的税率有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两种。另外,应征消费税的白酒和卷烟实行的是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相结合的征收方式。
【提示】纳税人将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从高”适用税率。
【例题l6-多选题】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应税消费品中,实行从价定率与从量定额相结合的复合计税方法的有( )。
A.烟丝
B.卷烟
C.白酒
D.小汽车
【答案】BC
【解析】本题考核消费税税率。目前只有卷烟、白酒实行从价定率与从量定额相结合的复合计税方法。
5.消费税应纳税额
(1)从价定率计征,其计税依据是含消费税而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
应纳税额=销售额X比例税率
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提示】不包括向购货方收取的增值税税款。
(2)从量定额计征,其计税依据是应税消费品的实际销售数量:
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单位税额
销售数量:
销售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
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移送使用数量;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纳税人收回的应税消费品数量;
进口应税消费品的,为海关核定的应税消费品进口征税数量。
(3)从价从量复合计征,现行消费税的征税范围中,只有卷烟、白酒采用复合计征方法:
应纳税额一销售数量×单位税额+销售额(或组成计税价格)×比例税率
(4)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的扣除。根据税法规定,应税消费品若是用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已缴纳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 出来的,在对这些连续生产出来的应税消费品征税时,按当期生产领用数量计算准予扣除的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应税消费 品已缴纳的消费税税款。
(5)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
①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
②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比例税率)
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b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
(6)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
①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
②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比例税率)
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委托加工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
【例题17·单选题】某汽车轮胎厂下设一非独立核算门市部,该厂将一批汽车轮胎移交门市部,计价60万元。门市部零售取得含增值税的销售收入77.22万元(汽车轮胎的消费税税率为3%)。该企业应纳消费税为( )万元。
A.1.8
B.2.32
C.1.98
D.7.72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企业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应税消费品应按门市部零售价计征消费税,该企业应纳消费税=77.22÷(1+17%)×3%=1.98(万元)。
6.消费税征收管理
(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例题18·计算题】A汽车制造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的小汽车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5%。2011年8月,A公司发生以下经济业务事项:
(1)8月19日,采取直接收款方式向H汽车公司销售小汽车一批,已收到全部价款(含增值税)760.5万元,给购车方开具了增值 税专用发票,并于当日将提车单交给购车方自行提货。8月31日购车方尚未将该批车提走。
(2)8月23日,采取托收承付方式向M汽车公司销售小汽车一批,价款(不含增值税)为300万元。A公司已将该批汽车发出并向银 行办妥托收手续,8月31日A公司尚未收到该批车款。
计算A公司8月份应纳消费税税额。
【答案】纳税人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的"-3天。A公司收到车价款(含增值税)760.5万元,并把提车单交给购车方时,即实现销售,应计算缴纳消费税。
另外,采取托收承付方式销售的小汽车,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已发出小汽车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尽管A公司在8月底尚未收到车款,但已实现了销售,应按车价款300万元计算缴纳消费税。
A公司8月份应纳消费税税额=[-760.5÷(1+17%)+300]×5%=47.5(万元).
(2)纳税期限
(3)纳税地点
①固定业户
销售及自产自用——机构所在地
到外县(市)销售或者委托外县(市)代销——机构所在地
总机构与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分别申报(经批准由总机构汇总在总机构所在地申报)
②委托加工
受托方为单位——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在受托方机构所在地申报
受托方为个人(个体经营者)——委托方收回后自行缴纳——在委托方机构所在地申报
③进口——报关地海关
【提示】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如因质量等原因由购买者退回时,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可退还已缴纳的消费税税款,但不能自行直接抵减应纳税款。
【例题19·单选题】某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其消费税以一个月为一期缴纳,其申报纳税的期限为自期满之日起( )日内。
A.10
B.5
C.15
D.30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消费税的纳税期限。消费税以1个月为一期纳税的,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
(四)企业所得税
1.企业所得税的概念
企业所得税是对在我国境内的企业或组织,就其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
2.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
【提示】实际联系,是指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拥有据以取得所得的股权、债权,以及拥有、管理、控制据以取得所得的财产等。
3.企业所得税的税率
企业所得税实行比例税率。
(1)基本税率为25%。适用于居民企业和在中国境内设有机构、场所且所得与机构、场所有关联的非居民企业。
(2)低税率为20%。适用于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但实际征税时适用10%的税率。
(3)优惠税率。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4.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基本公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额-免税收入额-各项扣除额-准予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额
【提示】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
(1)收入总额
收入总额是指纳税人当期发生的,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包括纳税人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生产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
(2)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
(3)准予扣除的项目和不得扣除的项目
(4)准予扣除项目的具体规定
①业务招待费
企业发生的与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②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l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③三项经费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5)亏损弥补
根据规定,企业某一年度发生的亏损,可以用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不足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是延续弥补期最长不得超过5年。
【提示】5年内不论是盈利或亏损,都作为实际弥补期限计算。
5.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
表3-11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
【提示1】企业所得税的纳税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依法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以人民币计算。所得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计算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并缴纳税款。
【提示2】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的中间开业,或者由于合并、关闭等原因终止经营活动,使该纳税年度实际经营期不足12个月的,应当以其实际经营期为一个纳税年度。
【例题20·单选题l下列收入中,属于企业所得税不征税收入的是( )。
A.转让财产收入
B.财政拨款收入
C.国债利息收入
D.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收入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的是不征税收入的范围。选项A应缴纳企业所得税,选项c、D是免税收入。
【例题21·单选题】某外商投资企业2013年取得利润总额为5000万元,其中营业外收支和投资收益项目已列收支为:通过民政部门向灾区进行公益性捐款i00万元,国债利息收入20万元。假设无其他调整事项。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该外商投资企业2011年应纳税所得额为( )万元。
A.4980
B.5040
C.5124
D.5137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核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准予扣除的捐赠限额=5000×12%=600(万元)>100(万元),所以,通过民政部门向灾区捐款100万元可以全部扣除。国债利息收入免交所得税,所以2013年度应纳税所得额=5000-20=4980(万元)。
(五)个人所得税
1.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人
具体包括:中国公民、个体工商户;香港、澳门、台湾同胞和华侨;外籍个人。
【提示】个人所得税对纳税义务人的管辖权通常分为来源地税收管辖权和居民管辖权。在界定两者管辖权的标准上,常用住所标准和居住时间标准。
(1)居民纳税人,即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l年的个人,应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应依 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向中国政府履行全面纳税义务,缴纳个人所得税。
(2)非居民纳税人,即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l年的个人,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 得,向我国政府履行有限纳税义务,缴纳个人所得税。
2.个人所得税的应税项目和税率
我国个人所得税实行分类课征制,对不同性质的所得分别规定了累进税率和比例税率两种不同的税率。
3.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例题22·判断题】个人取得的工资所得按月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取得的稿酬所得按年征收个人所得税。( )
【答案】×
【解析】本题考核个人所得的计征规定。个人取得的工资所得按月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取得的稿酬所得按次征收个人所得税。
【例题23·单选题】王某为一学者,2013年2月份,取得发表文章的稿酬20000元;进行讲座取得收入4000元。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王某当月应纳个人所得税额为( )元。
A.2688
B.2880
C.3840
D.4800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个人所得税的计算。稿酬所得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应纳个人所得税=20000×(1-20%)×20%×(1-30%)+(4000-800)×20%=2240+640=2880(元)。
4.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
(1)自行申报
纳税义务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规定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①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
②从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
③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
④取得应纳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
⑤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2)代扣代缴
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基本上采用代扣代缴的源泉控制办法。
凡支付个人应纳税所得的企业(公司)、事业单位、机关、社团组织、军队、驻华机构、个体户等单位或者个人,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
扣缴义务人向个人支付应纳税所得额(包括现金、实物和有价证券)时,不论纳税人是否属于本单位人员,均应代扣代缴其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
重要提醒!!内容中联系方式并非本站联系方式,报名咨询的学员请与下面最新联系方式联系我们咨询报名-以免损失!
>>长期招聘兼职招生代理人员,项目合作,团报优惠咨询,有意者请联系我们 >>咨询:13312524700(可加微信)。
云南地州中心:◆咨询电话:0871-65385921、17787865775 冯老师、 王老师(微信报名:17787865775)
总部报名地址: ◆昆明市-五华区教场东路莲花财富中心10楼;网课试听:ke.xuekaocn.cn
地州分校: 大理分校 丽江分校 迪庆分校 怒江分校 红河分校 临沧分校 玉溪分校 文山分校 保山分校 德宏分校 昭通分校 普洱分校 版纳分校 【各地州学员请加老师微信咨询报名,电话(微信):133-1252-4700】;【2021年云南省成人高考>>立即报名】
职业技能考证:心理咨询师、健康管理师、茶艺师等更多>◆咨询电话:133 1252 4700(微信)
公考培训咨询:◆国考云南省考公务员/事业单位面授培训,咨询电话:133 1252 4700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