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技鉴[2018] 4 号
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职业资格
全国(省)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省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关于做好2018年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人社鉴发[2018] 1号)要求,,现就统筹做好我省2018年全国(省)统一鉴定工作的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 全国(省)统一鉴定职业范围
(一)全国统一鉴定职业为: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在今年5月针对2017年参加心理咨询师、电子商务师、理财规划师、职业指导人员、企业培训师等5个职业全国统一鉴定、单科成绩不合格的考生,组织进行最后一次补考。
(二)全省统一鉴定职业为:育婴师、劳动关系协调员、安全评价师。在今年5月针对参加健康管理师鉴定、单科成绩不合格的考生,组织进行最后一次补考。
二、统一鉴定时间安排
(一)坚持统一鉴定日(以下简称“统考日”)制度。“统考日”具体日期分别是:全国统考5月19、20日,11月17日。全省统考5月20日 ,11月18日。
(二)全国(省)统一鉴定具体时间、职业等级和考核形式详见附件1、2、3、4。
(三)各地区及相关单位要按照统一部署和要求,在规定日期组织实施全国统一鉴定工作。
三、加强全国(省)统一鉴定规范管理,确保鉴定质量
(一)高度重视全国(省)统一鉴定工作。各地要切实贯彻《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68号)和《关于做好2018年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人社鉴发[2018]1号)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全国统一鉴定工作及相关职业的补考工作,加强各环节的规范管理,确保质量,平稳过渡。
(二)严把资格审核关。根据《关于规范清理职业技能鉴定证明材料的通知》(辽技鉴[2017]31号),建立自查为主、复查和抽查相结合以及谁查验谁负责的工作机制。在填写职业技能鉴定个人申报表时要认真执行职业标准中关于申报条件的规定,强化网络核验和互认共享。
(三)加强全国(省)统一鉴定资料安全管理。各地要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切实加强对全国统一鉴定考试资料的安全管理,完善保密制度,将考试资料传递、分发等各环节的保密责任落实到人,杜绝泄密事件发生。一旦发现泄密行为,要严肃查处并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四)严格全国(省)统一鉴定考点管理和考务管理。各地要按照职业技能鉴定有关规定和考培分离原则,进一步加强对全国(省)统一鉴定考点的集中管理。通过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场纪律、实施现场督导和远程视频监控等措施,强化对鉴定各个环节的规范管理,杜绝舞弊行为。要制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确保全国(省)统一鉴定顺利实施。
(五)加强证书的核发管理。各地要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启用新版职业资格证书及加强证书核发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5)143号)的要求,严格按规定进行全国统一鉴定职业资格证书的申领、验印,发放与管理。
(六)各单位要按照2018年全国(省)统一鉴定工作时间安排(附件5)切实做好组织报名等相关考务工作。
(七)省中心专门设立了统考日监督举报和值班电话,分别为:(024)22955819、(024)22966549。各地也要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和值班电话,认真严肃处理群众举报的问题,及时解答考生咨询,及时解决现场发现的问题。
附件: 所有附件>>
1.2018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时间安排
2.2018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考核方案
3.2018年国家职业资格全省统一鉴定时间安排
4.2018年国家职业资格全省统一鉴定考核方案
5.2018国家(省)职业资格统一鉴定日工作安排表
6.辽宁省统考职业汇总表
7. 全国(省)统一鉴定试卷申请单
8.X年X月X(市中心/机构)统考人数汇总表
9. 职业技能鉴定个人申报表
10.智能化考场信息表
11.XX市智能化考点编排规则表
12.论文选题范围
13.全国(省)统一鉴定考点信息表
14.全国(省)统一鉴定考场远程监控考点信息统计表
15.全国(省)统一鉴定试卷交接单
16.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省)统一鉴定成绩机构复核申报表
17.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省)统一鉴定成绩个人复核申请表
18.职业指导师论文申报标准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2018年3月2日
附件1 2018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时间安排
职业名称 | 等级 | 考试时间 | 备注 | |
5
| 企业人力
| 4-3级 | 08:30-10:00 理论知识考试 | |
2级 | 08:30-10:00 理论知识考试 | 上机考试 | ||
1级 | 08:30-10:00 理论知识考试 | |||
理财规划师 (补考)
| 3-2级 | 08:30-10:00 理论知识考试 | 上机考试;专业能力考核、综合评审可使用专用计算器 | |
1级 | 08:30-10:00 理论知识考试 | 专业能力考核、综合评审可使用财会专用计算器。 | ||
职业指导人员 (补考) | 4-1级 | 08:30-10:00 理论知识考试 | 综合评审时间另行通知 | |
5
| 心理咨询师
| 3级 | 08:30-10:00 理论知识考试 | |
2级 | 08:30-10:00 理论知识考试 | 上机考试 | ||
企业培训师 (补考) | 3-1级 | 08:30-10:00 理论知识考试 | 综合评审时间另行通知 | |
电子商务师 (补考) | 4-2级 | 08:30-10:00 理论知识考试 | 上机考试,二级综合评审时间另行通知 | |
11月
| 企业人力
| 4-3级 | 08:30-10:00 理论知识考试 | |
2级 | 08:30-10:00 理论知识考试 | 上机考试 | ||
1级 | 08:30-10:00 理论知识考试 |
附件5 2018年全国(省)统一鉴定工作时间安排表
序号 | 工作事项 | 时间 | 备注 |
1 | 上报统考职业汇总表 | 分别截止到3月9日和9月14日 | |
2 | 全国(省)统考数据上报 | 分别截止到4月3日和10月12日 | 在线系统上报业务截止 |
3 | 全国(省)统考试卷申请 | 分别截止到4月10日和10月16日 | 各市将电子版试卷申请单通过内部通上报至命题部,同时将加盖印章的书面申请单传真至命题部(024-22955809) |
4 | 智能化考场信息表 | 分别截止到4月17日和10月23日 | 通过考务工作群上报至考务部 |
5 | 智能化考点编排规则表 | 分别截止到4月24日和10月30日 |
通过考务工作群上报至考务部 |
6 | 统考人数汇总表(附件8) | ||
7 | 全国(省)统一鉴定考点信息表(附件13) |
分别为: | 电子版、纸质版论文上报至考务部 |
8 | 统一鉴定考场远程监控考点信息统计表(附件14) | ||
9 | 职业指导师一、二级,劳动关系协调员(二级)三份纸质论文+电子版论文提交 | ||
10 | 省直机构统考缴费 | 分别截止到5月18日和11月16日 | 经考务部核准考生报名人数后,凭缴费单到财务部缴款 |
11 | 领取试卷时间 | 5月16-18日 | 各市中心须携带加盖印章的试卷申请单及加盖公章的保密承诺书到命题部领取试卷 |
序号 | 工作事项 | 时间 | 备注 |
12 | 试卷返回时间 | 5月20-21日 | 各市将加盖印章的《试卷交接单》(附件15),与试卷一起送回省中心。(国考与省考分开写) |
13 | 部分省考职业实操考试 | 另行通知 | 在省中心网站发布和内部通通知 |
14 | 心理咨询师等职业的答辩 | 另行通知 | |
15 | 提交考生报名修改申请 | 分别截止到6月1日和11月27日 | 由考试机构通过在线考务系统修改提交,由省(市)中心审核后,作为正确的制证信息使用 |
16 | 成绩上网查询起始时间 | 7月6日和2018年12月25日 | 登陆省中心网站(ln.osta.org.cn)进行考试成绩查询 |
17 | 考生复核申请截止时间 |
分别截止到7月17日、2019年1月7日 | 各市或省直机构上报加盖公章的《复核申报表》(附件16)及考生填报的《个人复核申请表》(附件17)至省中心考务部 |
18 | 成绩复核结果反馈 | 8月10日和2019年1月29日 | 省中心考务部反馈复核结果 |
19 | 证书领取时间 | 另行通知 | 省中心综合部发布相关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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