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考点突破:会计工作中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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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内部会计监督
1.主体与对象
单位内部会计监督是指各单位的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通过会计手段对本单位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监督。
单位内部会计监督的主体是各单位的会计机构、会计人员。
单位内部会计监督的对象是单位的经济活动。
2.单位内部会计监督的要求
(1)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违反《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事项,有权拒绝办理或者按照职权予以纠正。
(2)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发现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及有关资料不相符的,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有权自行处理的,应当及时处理;无权自行处理的,应当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3)单位负责人应当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
3.单位内部控制制度
(二)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
1.监督主体
(1)财政部门
“财政部门”代表国家对各单位和单位中相关人员的会计行为实施的监督检查,以及对发现的违法会计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财政部门包括:国务院财政部门、国务院财政部门的派出机构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2)其他部门
“审计、税务、人民银行、证券监管、保险监管”等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职责和权限,可以对“有关单位”的会计资料实施监督检查。
2.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的主要内容
(1)内容
①是否依法设置会计账簿;
②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完整;
③会计核算是否符合《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④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是否具备专业能力、遵守职业道德。
没有对“税”的监督。
(2)查询权
财政部门在实施监督检查中,发现重大违法嫌疑时,“国务院财政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可以向与被监督单位有经济业务往来的单位和被监督单位开立账户的金融机构“查询”有关情况,有关单位和金融机构应予以支持。
(3)保密义务
对在监督检查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负有保密的义务。
(三)会计工作的社会监督
1.会计工作社会监督的类型
(1)会计工作的社会监督主要是指由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接受委托,依法对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审计,出具审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的一种监督制度。
(2)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行为,有权检举,这也属于会计工作社会监督的范畴。
2.审计报告
(1)审计报告,是指注册会计师根据审计准则的规定,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被审计单位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的书面文件。
(2)真实性
①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注册会计师进行审计的单位,应当向受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如实提供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以及有关情况。
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或者示意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不实或者不当的审计报告。
(3)审计报告意见类型
测试试题
【单选题】下列属于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会计师事务所依法对委托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审计,出具审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的一种监督制度的是()。
A.政府监督
B.社会监督
C.单位内部监督
D.群众监督
【答案】B
【解析】会计工作的社会监督主要是指由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对委托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审计,出具审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的一种监督制度。
【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范畴有()。
A.财政部门对各单位会计工作的监督
B.中国银行对有关金融单位相关会计账簿的监督
C.证券监管部门对证券公司有关会计资料实施检查
D.工商机关对纳税人记账凭证的检查
【答案】AC
【判断题】财政部门在实施监督检査中,发现重大违法嫌疑时,国务院财政部门可以向被监督单位开立账户的金融机构查询有关情况,发现被监督单位有转移、隐匿财产迹象时,可以通知被监督单位开立账户的金融机构冻结该单位账户,金融机构应予以支持。()
【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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